#移民法也规定了 EB 每个子类内部有类内的“剩余补给”原则,即同一类内如果有剩余名额,可以给这一个类别内需要更多名额的国别使用。举例来说,正常年份里,EB2 有 40,040 的名额。如果在中国印度用完了他们自己的各 2,803 个名额,但EB总体多出来一部分绿卡名额会用不完了,此时印度和中国可不受 7% 的限制,按照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发卡。对于大多数时候来说,“按照PD发卡”也就意味着印度人拿剩下所有的名额,这是因为印度具有最长的排期。少数时候,比如 2011 年时的 EB2,或者 2019 年时的 EB1,出现过“中印捆绑”,即两国同样有排期,且排期相同,使用用同一个排期日,共享剩余名额。这部分的“SO”每个季度计算一次。(曾经有个谣言说是,按 PD 发卡是某个自私的中国人私自联系排期的管理人导致的。但其实这是对于某事件的误读加上以讹传讹。按 PD 排序是移民法规定的,并不是某个中国人的一封邮件就可以改变的事) | #移民法也规定了 EB 每个子类内部有类内的“剩余补给”原则,即同一类内如果有剩余名额,可以给这一个类别内需要更多名额的国别使用。举例来说,正常年份里,EB2 有 40,040 的名额。如果在中国印度用完了他们自己的各 2,803 个名额,但EB总体多出来一部分绿卡名额会用不完了,此时印度和中国可不受 7% 的限制,按照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发卡。对于大多数时候来说,“按照PD发卡”也就意味着印度人拿剩下所有的名额,这是因为印度具有最长的排期。少数时候,比如 2011 年时的 EB2,或者 2019 年时的 EB1,出现过“中印捆绑”,即两国同样有排期,且排期相同,使用用同一个排期日,共享剩余名额。这部分的“SO”每个季度计算一次。(曾经有个谣言说是,按 PD 发卡是某个自私的中国人私自联系排期的管理人导致的。但其实这是对于某事件的误读加上以讹传讹。按 PD 排序是移民法规定的,并不是某个中国人的一封邮件就可以改变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