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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绿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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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额探究与计算==
EB1a / NIW:无需雇主支持的类别。其中 NIW 是EB2的一个特殊种类,使用 [[EB2]] 的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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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版===
  
EB1b / EB1c:由雇主支持的EB1,但不需要做 [[P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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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EB绿卡名额探究:到底中国人能拿到多少EB绿卡?]]
  
基于 PERM 的 EB2 / EB3:由雇主支持 通过 PERM 流程,证明找不到合适的美国人,所以需要给某外国人 绿卡 ,让这个外国人来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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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肆虐的2021 为何EB 绿卡 排期会突飞猛进?]]
  
EB3 Other Worker:无学历要求的劳工。因为中国的 E3OW 的排期已经实际上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排到,所以这个类别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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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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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名额分配]]
  
EB4:宗教和一些特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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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期表的制定]]
 
 
EB5:投资移民
 
 
 
==名额探究与计算==
 
[[ 美国EB绿卡名额探究:到底中国人能拿到多少EB绿卡?]]
 
  
疫情肆虐的2021, 何EB绿卡排期会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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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有这么多backlog]]
  
 
==I-485 相关==
 
==I-485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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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绿卡以后==
 
==拿到绿卡以后==
 
[[拿绿卡后FAQ]]:是否要更新各种证照?
 
[[拿绿卡后FAQ]]:是否要更新各种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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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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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大潮]],即2007年7月,EB排期全C,但随后被修改为U,引发了诉讼。诉状提交以前,国务院和移民局又修改了排期并表示继续接收 I-485 表,所以诉讼并未正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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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xiang Li, et al v. Hillary Clinton, et al]] 这是2010年5月递交的诉讼,原因是2008年中国EB3只发了2057,2009年更只发了1077,远低于法定名额2803个。由于中国能获得2803个名额的基础就是“发绿卡必须按PD”,所以,基于此法条,在2010年初,DOS公布年度名额后,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被法庭dismiss,同时确认了 USCIS 在整个绿卡排期的计算和名额使用过程中,完全没有责任,不需要提供任何数据,也不需要遵守名额和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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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rio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是2015年9月的官司,按照当时的法规,USCIS需要在90天内审核完 I-485 配套的 EAD。即使不能完成 EAD 审核,也需要发放临时工作许可。国土安全部(DHS,USCHS的上级部门)在官司后立刻修改了法规,于2015年12月宣布草案,取消485的EAD的90天审核期限,并寻求dismiss官司。取消90天要求的Final Rule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而C9类的class action certification也被法院dismiss。此官司还有难民EAD被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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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Mehta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又称Visagate或“签证门”,是2015年10月,国务院突然中途修改排期表引发的诉讼。此官司确立了在排期表生效以前,国务院仍然可以修改的原则。详见 [[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排期表的制定]]。
  
 
=='''电报群和其他资源:'''==
 
=='''电报群和其他资源:'''==

於 2021年8月31日 (二) 17:03 的修訂

名額探究與計算

親民版

美國EB綠卡名額探究:到底中國人能拿到多少EB綠卡?

疫情肆虐的2021,為何EB綠卡排期會突飛猛進?

專業版

綠卡名額分配

排期表的制定

為什麼有這麼多backlog

I-485 相關

485填表FAQ:總結了填表中的常見問題,主要經驗來自於2020年10月的填表大潮。另有討論群 https://t.me/discuss485

485交表後FAQ :包括用Combo換工作、身份、出入境等。

485交表後流程 :交表以後的指紋、RFE、面試等。佛系的同學也可以無視這些細節,坐等各種通知。

拿到綠卡以後

拿綠卡後FAQ:是否要更新各種證照?

官司集錦

07大潮,即2007年7月,EB排期全C,但隨後被修改為U,引發了訴訟。訴狀提交以前,國務院和移民局又修改了排期並表示繼續接收 I-485 表,所以訴訟並未正式提交。

Zixiang Li, et al v. Hillary Clinton, et al 這是2010年5月遞交的訴訟,原因是2008年中國EB3隻發了2057,2009年更只發了1077,遠低於法定名額2803個。由於中國能獲得2803個名額的基礎就是「發綠卡必須按PD」,所以,基於此法條,在2010年初,DOS公佈年度名額後,提起訴訟。訴訟結果是被法庭dismiss,同時確認了 USCIS 在整個綠卡排期的計算和名額使用過程中,完全沒有責任,不需要提供任何數據,也不需要遵守名額和PD。

Rosario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是2015年9月的官司,按照當時的法規,USCIS需要在90天內審核完 I-485 配套的 EAD。即使不能完成 EAD 審核,也需要發放臨時工作許可。國土安全部(DHS,USCHS的上級部門)在官司後立刻修改了法規,於2015年12月宣佈草案,取消485的EAD的90天審核期限,並尋求dismiss官司。取消90天要求的Final Rule於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而C9類的class action certification也被法院dismiss。此官司還有難民EAD被法院受理。

Mehta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又稱Visagate或「簽證門」,是2015年10月,國務院突然中途修改排期表引發的訴訟。此官司確立了在排期表生效以前,國務院仍然可以修改的原則。詳見 排期表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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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Google doc:shorturl.at/eqsW1 有職業移民問題,可以到faq查找,有些問題已經得到了詳細的回答(擔心個人信息泄漏的,可開匿名網頁,不登陸你的google account)
  5. 估算排期時間網站:http://eb-stats.herokuapp.com/ 對數字有感的朋友可以先看看這裏面的數據分析,了解一下綠卡排期的形勢。
  6. 其他電報群 電報群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