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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osama讨论 | 贡献2021年8月28日 (六) 04:24的版本 →‎官司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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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绿卡类别

EB1a / NIW:无需雇主支持的类别。其中 NIW 是EB2的一个特殊种类,使用 EB2 的排期

EB1b / EB1c:由雇主支持的EB1,但不需要做 PERM

基于 PERM 的 EB2 / EB3:由雇主支持,通过 PERM 流程,证明找不到合适的美国人,所以需要给某外国人绿卡,让这个外国人来入职

EB3 Other Worker:无学历要求的劳工。因为中国的 E3OW 的排期已经实际上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排到,所以这个类别可以无视

EB4:宗教和一些特殊类别

EB5:投资移民

名额探究与计算

I-485 相关

485填表FAQ:总结了填表中的常见问题,主要经验来自于2020年10月的填表大潮。另有讨论群 https://t.me/discuss485

485交表后FAQ :包括用Combo换工作、身份、出入境等。

485交表后流程 :交表以后的指纹、RFE、面试等。佛系的同学也可以无视这些细节,坐等各种通知。

拿到绿卡以后

拿绿卡后FAQ:是否要更新各种证照?

官司集锦

Zixiang Li, et al v. Hillary Clinton, et al 这是2010年5月递交的诉讼,原因是2008年中国EB3只发了2057,2009年更只发了1077,远低于法定名额2803个。由于中国能获得2803个名额的基础就是“发绿卡必须按PD”,所以,基于此法条,在2010年初,DOS公布年度名额后,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被法庭dismiss,同时确认了 USCIS 在整个绿卡排期的计算和名额使用过程中,完全没有责任,不需要提供任何数据,也不需要遵守名额和PD。

Mehta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又称Visagate或“签证门”,是2015年10月,国务院突然中途修改排期表引发的诉讼。此官司确立了在排期表生效以前,国务院仍然可以修改的原则。详见 排期表的制定

Rosario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是2015年9月的官司,按照当时的法规,USCIS需要在90天内审核完 I-485 配套的 EAD。即使不能完成 EAD 审核,也需要发放临时工作许可。国土安全部(DHS,USCHS的上级部门)在官司后立刻修改了法规,于2015年12月宣布草案,取消485的EAD的90天审核期限,并寻求dismiss官司。取消90天要求的Final Rule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而C9类的class action certification也被法院dismiss。此官司还有难民EAD被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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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B移民申请与排期(aka. 大群) https://t.me/EBGreenCard
  2. 子类别:美国EB1绿卡申请与互助群 @EB1GC;美国EB23绿卡申请与互助 @usaeb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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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Google doc:shorturl.at/eqsW1 有职业移民问题,可以到faq查找,有些问题已经得到了详细的回答(担心个人信息泄漏的,可开匿名网页,不登陆你的google account)
  5. 估算排期时间网站:http://eb-stats.herokuapp.com/ 对数字有感的朋友可以先看看这里面的数据分析,了解一下绿卡排期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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