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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绿卡类别== | + | == 词条总揽== |
− | EB1a / NIW:无需雇主支持的类别。其中 NIW 是EB2的一个特殊种 类, 使用 [[EB2]] 的排期
| + | '''本站所有词条及分 类, 请参见[[ 词条总揽|【词条总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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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1b / EB1c:由雇主支持的EB1,但不需要做 [[P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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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 PERM 的 EB2 / EB3:由雇主支持,通过 PERM 流程,证明找不到合适的美国人,所以需要给某外国人绿卡,让这个外国人来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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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3 Other Worker:无学历要求的劳工 。 因为中国的 E3OW 的排期已经实际上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排到,所以这个类别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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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4:宗教和一些特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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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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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额探究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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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EB绿卡名额探究:到底中国人能拿到多少EB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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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绿卡排期、名额计算== |
| [[绿卡名额分配]] | | [[绿卡名额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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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期表的制定]] | | [[排期表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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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为什么有这么多back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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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485 相关== | | ==I-485 相关== |
− | [[485填表FAQ]]:总结了填表中的常见问题,主要经验来自于2020年10月的填表大潮。另有讨论群 https://t.me/discuss485 | + | [[485填表FAQ]]:总结了填表中的常见问题,主要经验来自于2020年10月的填表大潮。另有讨论群 https://t.me/GreenCardTrac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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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5交表 后FAQ]] : 包括用Combo换工作 、 身份、出入境 等。 | + | [[485交表 后流程]] : 交表以后必要的流程,比如指纹、RFE 、 面试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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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5交表 后流程]] :交表 以 后的 指纹、RFE 、 面试等。佛系的同学也可以无视这些细节,坐 等 各种通知 。 | + | [[485交表 后FAQ]] :交表后 你如果愿意折腾 的 事情,比如用Combo换工作、换身份 、 出入境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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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绿卡以后== | | ==拿到绿卡以后== |
| [[拿绿卡后FAQ]]:是否要更新各种证照? | | [[拿绿卡后FAQ]]:是否要更新各种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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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签证相关== |
| + | [[墨西哥签证]] :介绍一些在墨西哥进行美国签证的情况。想去加拿大的也可以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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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集锦== | | ==官司集锦== |
| + | [[07大潮]],即2007年7月,EB排期全C,但随后被修改为U,引发了诉讼。诉状提交以前,国务院和移民局又修改了排期并表示继续接收 I-485 表,所以诉讼并未正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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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ixiang Li, et al v. Hillary Clinton, et al]] 这是2010年5月递交的诉讼,原因是2008年中国EB3只发了2057,2009年更只发了1077,远低于法定名额2803个。由于中国能获得2803个名额的基础就是“发绿卡必须按PD”,所以,基于此法条,在2010年初,DOS公布年度名额后,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被法庭dismiss,同时确认了 USCIS 在整个绿卡排期的计算和名额使用过程中,完全没有责任,不需要提供任何数据,也不需要遵守名额和PD。 | | [[Zixiang Li, et al v. Hillary Clinton, et al]] 这是2010年5月递交的诉讼,原因是2008年中国EB3只发了2057,2009年更只发了1077,远低于法定名额2803个。由于中国能获得2803个名额的基础就是“发绿卡必须按PD”,所以,基于此法条,在2010年初,DOS公布年度名额后,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被法庭dismiss,同时确认了 USCIS 在整个绿卡排期的计算和名额使用过程中,完全没有责任,不需要提供任何数据,也不需要遵守名额和P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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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Rosario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是2015年9月的官司,按照当时的法规,USCIS需要在90天内审核完 I-485 配套的 EAD。即使不能完成 EAD 审核,也需要发放临时工作许可。国土安全部(DHS,USCHS的上级部门)在官司后立刻修改了法规,于2015年12月宣布草案,取消485的EAD的90天审核期限,并寻求dismiss官司。取消90天要求的Final Rule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而C9类的class action certification也被法院dismiss。此官司还有难民EAD被法院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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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Mehta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又称Visagate或“签证门”,是2015年10月,国务院突然中途修改排期表引发的诉讼。此官司确立了在排期表生效以前,国务院仍然可以修改的原则。详见 [[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排期表的制定]]。 | | [[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Mehta v. U.S. Department of State]],又称Visagate或“签证门”,是2015年10月,国务院突然中途修改排期表引发的诉讼。此官司确立了在排期表生效以前,国务院仍然可以修改的原则。详见 [[排期表的制定#AB.E8.A1.A8|排期表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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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sario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是2015年9月 的官司, 按照当时的法规,USCIS需要在90天内审核完 I-485 配套的 EAD。即使不能完成 EAD 审核,也需要发放临时工作许可。国土安全部(DHS,USCHS的上级部门) 在 官司后立刻修改了法规,于2015年12月宣布草案,取消485的EAD的90天审核期限 , 并寻求dismiss官 司 。取消90天要求的Final Rule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 而C9类的class action certification也被法院dismiss。此官司还 有 难民EAD被法院受理 。
| + | Tenrec, Inc., Sergii Sinienok, Walker Macy LLC and Xiaoyang Zhu v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2016年开始的针对H1b电子抽签 的官司, 因原告代表Zhu 在 第二年抽中H1b , 且原告公 司 们纷纷退出诉讼 , 导致失去所 有 原告,2017年6月由原告自愿撤回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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