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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交表后FAQ

添加172字节3年前
身份在离开美国时自动失去。
身份在你违反此身份的任何规定时失去,比如 F1 在没有 CPT / OPT 的情况下打黑工 ,或者 H1b 给别的雇主打工(详见见下文)
===使用 EAD 就失去身份?错!===
了解了身份的建立与失去,那么使用 EAD 对于身份造成的影响就很容易理解了: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给别的雇主 兼职、或 换雇主、或 换工作地点
**这样违反了 H1b 身份,所以失去 H1b 身份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申请了贷款
==换工作==
请仔细理解这句话:AC21法案规定,提交 I-485 的 180 天后,可由新雇主出 I-485J 表,以此 把旧雇主的 I-140 当作新雇主的 I-140。
===换工作是否等必须 180 天?===
并不是,法律只说了180天后你可以提交 I-485J 表来 port I-140。那这样就意味着:
*如果某人从 A 公司 做了 获得 I-140 后,因排期未到,跳去了 B 公司。在 B 公司重做 I-140 + I-485,提 交485 交 I-485 后,跳回 A 公司。因为 A 公司已有一份 I-140,所以不需要 B 公司的那份 I-140 来port 了,可以直接跳槽并替换 回A公司的 I-140,不受天数限制*如果某人在提交 I-485 的 170 天后跳槽,移民局尚未收到原雇主的通知说此员工已经离职。待移民局收到通知向你 RFE 时,已超过 180 天。此时以新 I-485J 回复即可
===这个 180天 怎么算?===
简单说来,不行了。
AC21 复杂点说,AC21 的原理是,你可以在 I-485 提交 180 天以后,换到类似工作,从而 Port I-140。这个意思就是:
*if ( request port):**if ( I-485 pending > 180 天 && AC21 port):** *把 这份 I-485 目前基于的 I-140 拿出来 ,修改雇主名字为 新雇主,其他不变(如PD、PERM、类别等)**else:***不满 180 天,不能 port
复杂点说, 以降级为例:
*你提交的 485 是基于 EB3 的 I-140,所以如果跳槽以后 port ,I-140上的类别 仍然是 EB3,无法变成 EB2
*此时的选择是:
**乖乖等 EB3 排期
**跳槽前,先升 EB2(即换成 EB2 的 I-140),确认 升级 成功后跳槽。此时 port 的 I-140 就是那份 EB2 的 I-140 了**找一个之前帮你办过EB2且尚未撤回的公司跳回去, 那份 原生 I-140 仍然有效 。这样,就不是 AC21 的 port 了,而是直接换一份 I-140
===如何判断”类似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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