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43: |
行 43: |
| 身份在你违反此身份的任何规定时失去,比如 F1 在没有 CPT / OPT 的情况下打黑工。 | | 身份在你违反此身份的任何规定时失去,比如 F1 在没有 CPT / OPT 的情况下打黑工。 |
| | | |
− | ===使用 EAD 以后的影响=== | + | ===使用 EAD 就失去身份?错!=== |
− | 了解了身份的建立与失去,那么使用 EAD 的影响就很容易理解了: | + | 了解了身份的建立与失去,那么使用 EAD 对于身份造成 的影响就很容易理解了: |
| | | |
|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给别的雇主兼职 | |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给别的雇主兼职 |
行 50: |
行 50: |
|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申请了贷款 | | *一个 H1b 打工人,使用 EAD 申请了贷款 |
| **并不违反 H1b 身份, 所以,H1b 身份不因使用了EAD而受影响 | | **并不违反 H1b 身份, 所以,H1b 身份不因使用了EAD而受影响 |
| + | *一个 H1b 打工人,用 EAD 和现有雇主重做了 I-9 认证,但手上的 I-797 仍然有效,也无违反 H1b 身份的行为 |
| + | **仍然是有效的 H1b 身份 |
| | | |
| ===合法 不等于 有身份,没身份 不等于 非法=== | | ===合法 不等于 有身份,没身份 不等于 非法=== |
行 58: |
行 60: |
| *B2因为疫情滞留美国,及时提交I-539延期:等待申请结果期间都是Authorized stay,没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 | *B2因为疫情滞留美国,及时提交I-539延期:等待申请结果期间都是Authorized stay,没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
| | | |
− | 因为已经提交了 I-485,不管是否保 留 身份,都是合法待在美国。 | + | 因为已经提交了 I-485,不管是否保 留101(a)(15)中的字母 身份,都是合法待在美国。 |
| | | |
| 这里千万不要把 有身份 和 合法 混淆。 | | 这里千万不要把 有身份 和 合法 混淆。 |
行 70: |
行 72: |
| 移民上的 Parole 指,因为某些原因(比如 I-485 待审)让你进入美国,但在法律上,你仍然视为在海关口岸申请入境的地方。让你进美国的事由是等待 I-485 审核。一旦 I-485 审核结束,如果被拒,你需要回到海关口岸。 | | 移民上的 Parole 指,因为某些原因(比如 I-485 待审)让你进入美国,但在法律上,你仍然视为在海关口岸申请入境的地方。让你进美国的事由是等待 I-485 审核。一旦 I-485 审核结束,如果被拒,你需要回到海关口岸。 |
| | | |
− | ===AP和身份的关系=== | + | ===AP 和 身份 的关系=== |
− | 由Parole 的基本法律原理可见,AP入境只是肉身放了进来,法律上并没有 admission。 | + | 由 Parole 的基本法律原理可见,AP 入境只是肉身放了进来,法律上并没有 admission。 |
| | | |
− | 按照先 前EAD 使用章节里对于“身份”的定义,Parole进美国的,并没有“非移民身份”,无法在入境时重新建立 H1b / L1 身份。 | + | 按照先 前 EAD 使用章节里对于“身份”的定义,Parole 进美国的,并没有“非移民身份”,无法在入境时重新建立 H1b / L1 身份。 |
| | | |
| ===为什么 AP 入境时会进 Secondary (俗称小黑屋)=== | | ===为什么 AP 入境时会进 Secondary (俗称小黑屋)=== |
行 80: |
行 82: |
| 如果运气好,今天的入境队伍不长,且海关前台也有 AP 的图章,也可在 Primary 直接放入美国,不需要去 Secondary。 | | 如果运气好,今天的入境队伍不长,且海关前台也有 AP 的图章,也可在 Primary 直接放入美国,不需要去 Secondary。 |
| | | |
− | ===Parole入境可以待多久=== | + | ===Parole 入境可以待多久=== |
− | AP入境一般会给1年的 I-94。这个时间没有实际意义,只 要485 还没批就可以一直待下去。相对的,只 要485 出结果,Parole状态立刻终止。 | + | AP 入境一般会给1年的 I-94。这个时间没有实际意义,只 要 485 还没批就可以一直待下去。相对的,只 要 485 出结果,Parole 状态立刻终止。 |
| | | |
| ===AP入境以后的工作许可=== | | ===AP入境以后的工作许可=== |
− | 如果你拿的是纸 质AP ,没 有EAD ,则不可为任何雇主工作,除非你有仍然有效的 I-797 (即 H1b 或 L1),此时仅可为此雇主工作。 | + | 如果你拿的是纸 质 AP ,没 有 EAD ,则不可为任何雇主工作,除非你有仍然有效的 I-797 (即 H1b 或 L1),此时仅可为此雇主工作。 |
| | | |
| 如果你有 Combo 或 EAD,则可为任何雇主工作。 | | 如果你有 Combo 或 EAD,则可为任何雇主工作。 |
行 92: |
行 94: |
| | | |
| 由于 H1b / L1 申请都是公司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费用问题等,请咨询公司HR和律师。 | | 由于 H1b / L1 申请都是公司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费用问题等,请咨询公司HR和律师。 |
| + | |
| + | == 换工作 == |
| + | 请仔细理解这句话:AC21法案规定,提交 I-485 的 180 天后,可由新雇主出 I-485J 表,以此当作新雇主的 I-140。 |
| + | |
| + | === 换工作是否等必须 180 天? === |
| + | 并不是,法律只说了180天后你可以提交 I-485J 表来 port I-140。那这样就意味着: |
| + | |
| + | * 如果某人从 A 公司做了 I-140 后,因排期未到,跳去了 B 公司。在 B 公司重做 140 + 485,提交485后,跳回 A 公司。因为 A 公司已有一份 I-140,所以不需要 B 公司的那份 I-140 了,可以直接跳槽并替换 I-140,不受天数限制 |
| + | * 如果某人在提交 485 的 170 天后跳槽,移民局尚未收到原雇主的通知说此员工已经离职。待移民局收到通知向你 RFE 时,已超过 180 天。此时以新 I-485J 回复即可 |
| + | |
| + | === 这个 180天 怎么算? === |
| + | 以 I-485 收据上的 "received date" 算。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你的申请'''寄达'''移民局的时间。 |
| + | |
| + | === 需要等 I-140 批准 180 天嘛? === |
| + | 不需要。见下文《I-140被撤》 |
| + | |
| + | === 如何判断”类似职位“? === |
| + | USCIS官网有非常清楚的政策和例子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how-uscis-determines-same-or-similar-occupational-classifications-for-job-portability-under-ac21 |
| + | |
| + | 由于 I-485J 需要由新公司出,具体内容需要与新公司的律师协商。他们也应该负责判断”类似职位“。 |
| + | |
| + | == I-140被撤 == |
| + | I-140的本质是一个 job offer (表格上叫"proposed employment"),所以雇主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 (withdraw) 这个 job offer。 |
| + | |
| + | USCIS在收到雇主的撤回申请以后,可以进一步决定是否 撤销 (revoke) 这一申请 |
| + | |
| + | * 若单独提交的 I-140,且没有 I-485,则在 I-140 批准 180 天内撤回(withdraw)的 I-140 申请,默认被撤销 (revoke) |
| + | * 若 I-140 已经批准超过 180 天,或 I-485 已提交超过 180 天,则只撤回(withdraw) I-140,并不撤销 (revoke),除非USCIS发现有欺诈行为。 |
| + | |
| + | 被撤回(withdraw)的申请不影响换工作等。被撤销(revoke)的申请,即相当于申请从来没有被批准过。 |
| | | |
| ==如果 I-485 被拒== | | ==如果 I-485 被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