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94」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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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及时提交了延期、转换身份或调整身份,且申请为non-frivolous的,在等待申请期间:
 
 如果及时提交了延期、转换身份或调整身份,且申请为non-frivolous的,在等待申请期间:
  
*未出结果,未到 I-94 日 :还是原身份,除非违规(如 F-1 打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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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结果,未到 I-94  过期 日:还是原身份,除非违规(如 F-1 打黑工)
*未出结果,超过 I-94 日 :无身份 (Out of Status),但允许继续待在美国,不积 Unlawful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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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结果,超过 I-94  过期 日:无身份 (Out of Status),但允许继续待在美国 (Authorized Stay) ,不积 Unlawful Presence
*被批准,批准时未到 I-94 日 如果申请 时候 日期是衔接的, 身份 在目前 I-94  期后,自动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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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批准时未到 上一份 I-94  过期 日: 新 I-94 生效日那天开始新的身份。正常情况下,新旧 I-94  的日期是衔接的, 所以 身份 无缝
*被批准,批准时已 超过 I-94日 如果 申请的时候日期是衔接的,则自动往前覆盖掉所有 Out of Status 的日 衔接上一个身份的过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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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批准时已超过 上一份 I-94 过期 日: 新 I-94 生效日那天开始新的身份。正常情况下, 申请的时候 新旧 日期是衔接的 ,批准的新旧日期若也衔接 ,则自动往前覆盖掉所有 Out of Status 的日 子。如果批准时没有往回覆盖,而只是批准当天生效 那也没有关系。
*被拒绝,拒绝时未到 I-94 日 :请在目前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新的申请。过期前提交的 ,USCIS 接受后 ,回到 上条 “未出结果,未到 I-9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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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拒绝时未到 I-94  过期 日:请在目前 I-94 过期前,及时提交新的申请。过期前提交的 ,仍然算作 timely filed ,回到 一开始的 “未出结果,未到 I-94  过期 日” 重头再来
*被拒绝,拒绝时已超过 I-94日 :从被拒第二天开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此时可以再次提交新申请,但 Unlawful Presence 会累计。某些情况下可以上诉,具体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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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拒绝时已超过 I-94 过期 日:从被拒第二天开始计算 Unlawful Presence。此时可以再次提交新申请,但 Unlawful Presence 会 继续 累计 ,不暂停 。某些情况下可以上诉,具体请咨询律师。
  
Non-frivolous 指的是 并非毫无理由 的申请, ,自己给自己交一份 H1b 应该是雇主交 、毫无学术成果却交 个 EB1a I-485、给自己表弟 一个婚绿的 I-485等 ,这 种借用pending漏洞来获取合法停留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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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提交 timely filed,是 在前一个身份过期以前提交 延期申请(以USCIS收到日期为准,也就 你 I-797c 收据上的 Case Received Date)。对于踩点最后一天寄到移民局 延期 申请 来说 因为只有被接收后才算timely filed,所以 果申请表被拒收 如缺少签名、支票金额不对等 ,则失去了再次timely file的机会。所以 般推荐至少提前45天提 延期申请 ,这 样万一第一次出错还有再次timely file 机会。
  
  无确 期的 身份 从 USCIS 或者 移民 法官 那里收到通知或判决说身份违规后 开始积累 Unlawful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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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移民局接受NPT (nunc pro tunc,拉丁文,意为"now for then",即在现在做出一份改变过去的决 ),也就是在I-94过期后接受延 申请,视作你在I-94过期前提交的。比如,你本来应该离开美国 的, 去机场路上被车撞了,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月,醒来就 I-94 过期了。此时提交延期申请, 移民 局会根据情况,批准这个 NPT 申请 视为你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解释,具体 Unlawful Presence 和后果,详见 https://www.uscis.gov/laws-and-policy/other-resources/unlawful-presence-and-bars-to-admissibility 若有疑问,请咨询律师。因为涉及到禁止入境美国的问题,请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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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frivolous指的是并非毫无理由的申请,比如,自己给自己交一份 H1b(应该是雇主交)、毫无学术成果却交一个 EB1a I-485、给自己表弟交一个婚绿的 I-485但明明近亲就不可能结婚,等等,这种借用pending漏洞来获取合法停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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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确定截止日期的身份,如F-1,从 USCIS 或者 移民法官 那里收到通知或判决说身份违规后,开始积累 Unlawful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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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解释,具体 Unlawful Presence 和后果,详见 https://www.uscis.gov/laws-and-policy/other-resources/unlawful-presence-and-bars-to-admissibility 若有疑问,请咨询律师。因为涉及到禁止入境美国的问题,请格外慎重。 如果有不理解的地方,千万不要想当然,而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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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94过期后离开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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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INA 222(g) Nonimmigrant visa void at conclusion of 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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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 the case of an alien who has been admitted on the basis of a nonimmigrant visa and remai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such visa shall be void beginning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such period of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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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n alien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 shall be ineligible to be re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a nonimmigrant, ex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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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on the basis of a visa (other than the visa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 issued in a consular office located in the country of the alien's nationality (or, if there is no office in such country, in such other consular office as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specify);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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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where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are found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exist.
  
 
==我有好多 I-94,都没过期,应该用哪个?==
 
==我有好多 I-94,都没过期,应该用哪个?==
 最后生效的的 I-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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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 生效''' 的的 I-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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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虑 I-94 有效性的问题上,必须时刻记住,整个 I-94 有关的任何流程都是建立在小白卡(纸质 I-94 俗称)之上的。CBP网站查到的 I-94,就是小白卡的电子替代品。网站查询结果不代表你在美国目前的身份,只代表CBP在那个时候、给你发了一张电子版I-94表。除了CBP,还有 USCIS 和 ICE 都可以签发 I-94,而这些 I-94 并不是CBP发的,也就不会显示在CBP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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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纸质的 I-94 流程,也就是在2013年电子化以前:入境时发放 I-94,出境时上交 I-94。转换身份或者延期,需要把 I-94 原件交给USCIS,等批准以后获得新的 I-797a 带新的 I-94。I-94 原件丢了,需要填 I-102, Application for Replacement Arrival-Departure Document 并缴费 $445 补办。哪怕是 I-797a 上的 I-94,也应该在出境时上缴,所以几乎不存在“我有多个I-94”这个问题(特例是尚未生效的 I-94不需要上交,见下面的举例一)
  
注意,整个 I-94 流程都是建立在小白卡(纸质 I-94  俗称)之上的。在2013年 电子化以 入境时发放 I-94,出境时 交 I-94。转换身份或者延期 需要把 I-94  原件交给USCIS 等批准 后获得新的 I-797 带 I-94。 哪怕是 I-797a  I-94, 也应该在出 时上缴,所 几乎不存在“我有多个I-94 ”这个问题 (特例是尚未生效的 I-94 不需要上交,见下面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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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I-94 电子化以 不存在“ 缴”这个动作了 航空公司也不再统一收集 I-94  上缴给海关 可能你手头会有多个 I-94。 但你在脑子里把它 缴了就行了,任何 I-94 一旦离开美国就没用了 下次入 境以 下次发的 I-94 为准 (特例是尚未生效的 I-94)
  
2013年电子化 后,不存在“上缴”这个动作了 航空公司也不再统 收集 I-94 上交给海关 所以可能你手头会有多个 I-94。但是 不管从 CBP 网站上打印的,还是 I-797a 带的 I-94,都是以'''最后生效'''的那个为准。之前的其他 I-94 已经全部作废,不再有效,哪怕有些 I-94 的有效期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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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总结 下就是 ,不管从 CBP 网站上打印的,还是 I-797a 带的 I-94,都是以'''最后生效'''的那个为准 (不一定是最后发的 I-94) 。之前的其他 I-94 已经全部作废,不再有效,哪怕有些 I-94 的有效期更长。
  
 举例一:F1 学生 OPT  ,04/01 抽到了 H1b,05/01 获批,签发 I-797a 带 I-94。学生在07/01出境,07/15 返美,获得 F1 I-94。到了 10/01,H1b上的 I-94 生效,此时“最后生效的 I-94”就是 H1b 上的 I-94,因为这份 I-94 的生效日期写的是 10/01,晚于 07/15 返美的 F1 I-94 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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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一:F1 学生 OPT  期间 ,04/01 抽到了 H1b,05/01 获批,签发 I-797a 带 I-94 ,10/01生效 。学生在07/01出境,07/15 返美,获得 F1 I-94。到了 10/01,H1b上的 I-94 生效,此时“最后生效的 I-94”就是 H1b 上的 I-94,因为这份 I-94 的生效日期写的是 10/01,晚于 07/15 返美的 F1 I-94 生效时间。
  
 举例二:H1b在2000年1月境内H1b延期,获得了3年的新 I-797a 带 I-94 到2003年1月。新身份生效后,打工人短期离开美国,并在2000年5月再次入境。由于他的护照有效期到2000年12月,所以海关只签发了新的 I-94 到 2000年6月,即护照到期日前6个月。此时,打工人 797a 上的 I-94 已经作废,身份以最新 I-94 为准,被缩短到只剩1个月。此时打工人有两个选择:1. 让雇主再次提交H1b申请, 在目前的日期上加3年, 到2003 年5 。2. 更新护照,持H1b签证再次入境,获得 I-797 上的同等时长到 2003年1月的 I-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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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二:H1b在2000年1月境内H1b延期,获得了3年的新 I-797a 带 I-94 到2003年1月。新身份生效后,打工人短期离开美国,并在2000年5月再次入境。由于他的护照有效期 到2000年12月,所以海关只签发了新的 I-94 到 2000年6月,即护照到期日前6个月。此时,打工人 797a 上的 I-94 已经作废,身份以最新 I-94 为准,被缩短到只剩1个月。此时打工人有两个选择:1. 让雇主再次提交H1b申请, 最远可 到2003 年11 ;2. 更新护照,持H1b签证再次入境,获得 I-797 上的同等时长到 2003年1月的 I-94。
  
 
==I-94 的形式==
 
==I-94 的形式==

於 2022年5月13日 (五) 05:25 的修訂

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是移民美國之前最重要的一張表,決定了你在美國的身份。

I-94 過期日

I-94 的過期日,指的是 「Admit until」後的日期。對於學生來說,這個日期是「D/S」,表示Duration of Status,即 I-94 過期日以你在美國的學生身份(I-20)為準。只要你延 I-20 (比如延遲畢業),就等於是延了 I-94。

I-94 右上角有個 OMB 1651-0111 的過期日,這只是美國政府部門的一個細節,和移民身份無關。Paperwork Reduction Act of 1995 (PRA) 規定了政府部門的所有表格都需要由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 審核,以避免收集不必要的信息。每個表格都有一個OMB編號,對於 I-94 來說就是1651-0111,過期日就是海關需要再次向OMB確認 I-94 表格收集的信息。由於這是重要的出入境表格,除非海關對於表格收集的內容做出重大改動,OMB Review 基本就是個形式主義,OMB 不可能拒絕海關收集你的名字、生日和護照號的。所以不用關心這個過期日期,它不影響 I-94 有效性。

I-94 過期的影響

過期日是 D/S 類的身份,由專門管理。A身份 外交官由國務院管理,F-1學生由學校管理。

其餘的 I-94 都應該有一個過期日。對於 I-94 有確定過期日的的身份,除非已經在申請延期中,否則一旦超過 I-94 上的 Admit Until Date,第二天即開始計算 Unlawful Presence。一旦開始積累,後果就是:

  • Unlawful Presence 超過 180 天,禁止入境 3 年(「入境」包括申請綠卡)
  • Unlawful Presence 超過 1 年,禁止入境 10 年(「入境」包括申請綠卡)

如果及時提交了延期、轉換身份或調整身份,且申請為non-frivolous的,在等待申請期間:

  • 未出結果,未到 I-94 過期日:還是原身份,除非違規(如 F-1 打黑工)
  • 未出結果,超過 I-94 過期日:無身份 (Out of Status),但允許繼續待在美國(Authorized Stay),不積 Unlawful Presence
  • 被批准,批准時未到上一份 I-94 過期日:新 I-94 生效日那天開始新的身份。正常情況下,新舊 I-94 的日期是銜接的,所以身份無縫過渡
  • 被批准,批准時已超過上一份 I-94 過期日:新 I-94 生效日那天開始新的身份。正常情況下,申請的時候新舊日期是銜接的,批准的新舊日期若也銜接,則自動往前覆蓋掉所有 Out of Status 的日子。如果批准時沒有往回覆蓋,而只是批准當天生效,那也沒有關係。
  • 被拒絕,拒絕時未到 I-94 過期日:請在目前 I-94 過期前,及時提交新的申請。過期前提交的,仍然算作 timely filed,回到一開始的「未出結果,未到 I-94 過期日」重頭再來
  • 被拒絕,拒絕時已超過 I-94 過期日:從被拒第二天開始計算 Unlawful Presence。此時可以再次提交新申請,但 Unlawful Presence 會繼續累計,不暫停。某些情況下可以上訴,具體請諮詢律師。

及時提交 timely filed,是指在前一個身份過期以前提交的延期申請(以USCIS收到日期為準,也就是你 I-797c 收據上的 Case Received Date)。對於踩點最後一天寄到移民局的延期申請來說,因為只有被接收後才算timely filed,所以如果申請表被拒收(如缺少簽名、支票金額不對等),則失去了再次timely file的機會。所以一般推薦至少提前45天提交延期申請,這樣萬一第一次出錯還有再次timely file的機會。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移民局接受NPT (nunc pro tunc,拉丁文,意為"now for then",即在現在做出一份改變過去的決定),也就是在I-94過期後接受延期申請,視作你在I-94過期前提交的。比如,你本來應該離開美國的,去機場路上被車撞了,在醫院昏迷了一個月,醒來就 I-94 過期了。此時提交延期申請,移民局會根據情況,批准這個 NPT 申請,視為你及時提交了延期申請。

Non-frivolous指的是並非毫無理由的申請,比如,自己給自己交一份 H1b(應該是僱主交)、毫無學術成果卻交一個 EB1a I-485、給自己表弟交一個婚綠的 I-485但明明近親就不可能結婚,等等,這種借用pending漏洞來獲取合法停留是不行的。

無確定截止日期的身份,如F-1,從 USCIS 或者 移民法官 那裏收到通知或判決說身份違規後,開始積累 Unlawful Presence。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解釋,具體 Unlawful Presence 和後果,詳見 https://www.uscis.gov/laws-and-policy/other-resources/unlawful-presence-and-bars-to-admissibility 若有疑問,請諮詢律師。因為涉及到禁止入境美國的問題,請格外慎重。如果有不理解的地方,千萬不要想當然,而是諮詢專業人士。

I-94過期後離開美國

按照 INA 222(g) Nonimmigrant visa void at conclusion of 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

(1) In the case of an alien who has been admitted on the basis of a nonimmigrant visa and remai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such visa shall be void beginning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such period of stay.
(2) An alien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 shall be ineligible to be re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a nonimmigrant, except-
(A) on the basis of a visa (other than the visa described in paragraph (1)) issued in a consular office located in the country of the alien's nationality (or, if there is no office in such country, in such other consular office as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specify); or
(B) where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are found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exist.

我有好多 I-94,都沒過期,應該用哪個?

最後生效的的 I-94。

在考慮 I-94 有效性的問題上,必須時刻記住,整個 I-94 有關的任何流程都是建立在小白卡(紙質 I-94 俗稱)之上的。CBP網站查到的 I-94,就是小白卡的電子替代品。網站查詢結果不代表你在美國目前的身份,只代表CBP在那個時候、給你發了一張電子版I-94表。除了CBP,還有 USCIS 和 ICE 都可以簽發 I-94,而這些 I-94 並不是CBP發的,也就不會顯示在CBP網站。

基於紙質的 I-94 流程,也就是在2013年電子化以前:入境時發放 I-94,出境時上交 I-94。轉換身份或者延期,需要把 I-94 原件交給USCIS,等批准以後獲得新的 I-797a 帶新的 I-94。I-94 原件丟了,需要填 I-102, Application for Replacement Arrival-Departure Document 並繳費 $445 補辦。哪怕是 I-797a 上的 I-94,也應該在出境時上繳,所以幾乎不存在「我有多個I-94」這個問題(特例是尚未生效的 I-94不需要上交,見下面的舉例一)

2013年 I-94 電子化以後,不存在「上繳」這個動作了,航空公司也不再統一收集 I-94 上繳給海關,所以可能你手頭會有多個 I-94。但你在腦子裏把它上繳了就行了,任何 I-94 一旦離開美國就沒用了,下次入境以下次發的 I-94 為準(特例是尚未生效的 I-94)。

所以,總結一下就是,不管從 CBP 網站上打印的,還是 I-797a 帶的 I-94,都是以最後生效的那個為準(不一定是最後發的 I-94)。之前的其他 I-94 已經全部作廢,不再有效,哪怕有些 I-94 的有效期更長。

舉例一:F1 學生 OPT 期間,04/01 抽到了 H1b,05/01 獲批,簽發 I-797a 帶 I-94,10/01生效。學生在07/01出境,07/15 返美,獲得 F1 I-94。到了 10/01,H1b上的 I-94 生效,此時「最後生效的 I-94」就是 H1b 上的 I-94,因為這份 I-94 的生效日期寫的是 10/01,晚於 07/15 返美的 F1 I-94 生效時間。

舉例二:H1b在2000年1月境內H1b延期,獲得了3年的新 I-797a 帶 I-94 到2003年1月。新身份生效後,打工人短期離開美國,並在2000年5月再次入境。由於他的護照有效期只到2000年12月,所以海關只簽發了新的 I-94 到 2000年6月,即護照到期日前6個月。此時,打工人 797a 上的 I-94 已經作廢,身份以最新 I-94 為準,被縮短到只剩1個月。此時打工人有兩個選擇:1. 讓僱主再次提交H1b申請,最遠可到2003年11月;2. 更新護照,持H1b簽證再次入境,獲得 I-797 上的同等時長到 2003年1月的 I-94。

I-94 的形式

根據 ICE / CBP 官網文件 https://www.ice.gov/doclib/sevis/pdf/i94-quick-reference-guide.pdf 以下各種 I-94 都有同等效力:

  • CBP網站上打印的 I-94。https://i94.cbp.dhs.gov/
    • 注意這是CBP的網站,只包括CBP簽發的 I-94。其他機構,比如USCIS,也可以簽發 I-94。其他機構簽發的 I-94,不會體現在CBP的 I-94 網站上
    • 你在這個網站上查詢 I-94 的時候,就有高亮提醒:The info returned may not reflect applications submitted to or benefits received by USCIS or ICE.
  • 入境時,機場或碼頭海關給的紙質 I-94 (小白卡)
    • 從2013/04/30 起,機場和碼頭海關不再簽發紙質 I-94
    • 機場海關在特殊情況下,仍然可能會發給小白卡。此時小白卡上預先印刷的 I-94 號碼會被劃掉,CBP會手寫一個新號碼。
  • 入境時,陸地海關(從墨西哥、加拿大進入)給的紙質 I-94A (I-94A 可以多次使用)
    • 從2021/06/11起,陸地海關不再簽發紙質 I-94A
    • 陸地的小白卡沒有預先印製號碼,整個卡片的文字都是簽發時打印的,所以不存在劃掉號碼寫新的情況
  • Global Entry自助入境時打印的 I-94
    • 對於持中國護照的人來說,拿到這張紙的方法只有持楓葉卡人士,辦理Nexus以後,在加拿大機場內入境美國
  • 入境章 (按 CBP 這份文件的說法,入境章本身也是 I-94)
  • USCIS 簽發的 I-797a。境內申請改變身份,或者延期,成功後可能獲得新的 I-94,位於 I-797a 左下角。如果只是工作許可的申請,身份延期失敗,則是 I-797b,不帶 I-94

I-94號碼

I-94號碼原先是全數字的。2019年5月開始,I-94 號碼開始含有字母。

境內延期時,USCIS 可能會隨便拿過去任何一個 I-94 號碼來給你發新的 I-94。例如:你第一次H1b入境獲得I-94號碼00000000001,然後提交H1b延期。之後出入境,獲得新號碼00000000002。當USCIS批准你延期時,可能用 00000000001 或 00000000002 任意一個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