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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交表后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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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485后 出入境==
按照法规,提交I-485以后出境,视为放弃485申请,除非:
注意:USCIS经常不严格检查出境放弃485的问题,有些时候也会批卡。网上偶尔的案例,若与以上的Q&A违背,只是运气好。下次换一个认真的移民官就可能拒了或者发RFE了。如果人在境外是485批准,两个选择:要么拖朋友把绿卡寄回来,要么继续持AP登机(航空公司只看证件有效性,无法核实你的485状态),入境见到海关告知485已批,去 Secondary 核实后,以绿卡身份入境。
== 交485 与现有身份的影响==
按照现行 USCIS 和 ICE 政策,提交 I-485 表格本身,不影响目前有效的非移民身份。比如 F1 提交 I-485以后,仍然是有效的 F1 身份。只要该学生继续满足所有的 F1 身份要求,则此 F1 身份继续有效,可以申请或延期 OPT。注意:F1 身份的有效期是 D/S,所以申请 OPT 延期只是延期 EAD,并没有延期 I-94。
===身份的定义===
非移民身份, 按照 就是指 移民法(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中 101(a)(15) 条所列 ,following the following classes of nonimmigrant aliens。 凡是这个条款里列出来的,就是非移民身份。凡是没有列出来的,就不叫“非移民身份”。这就是法律的定义,不用纠结为什么这么定义。比如用c9 EAD工作,明明是合法的非移民,为什么没有身份?因为法律是在其他的章节授予你停留和工作的权力的,没有在101(a)(15)这一节,所以你在美国的状态就不叫作“非移民身份”。 以下是常见的两个非移民身份例子:
*学生:101(a)(15)'''(F)''' an alien having a residence in a foreign country which he has no intention of abandoning, who is a bona fide student qualified to pursue a full course of study and who seeks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temporarily and solely for the purpose of pursuing such a course of study...
非移民身份的这些字母编号,比如 F 学生,H 打工人,就是移民法第101条 第(a)款 第(15)项 中,依ABCDEFG顺序所对应的字母。
 
不要把“有身份”和“合法”划等号,这个逻辑应该是:你在美国合法么?合法的话,是哪条法律?如果是101(a)(15),那就叫“非移民身份”。如果是别的法条,那就不叫“非移民身份”。
===身份的建立===
===身份的恢复===
如果在境内因为各种原因失去身份,原则上是不可以在境内直接恢复的,包括 Extension 和 Change of Status,除非满足法律法规里明确的宽限期。正常情况下,失去身份以后,必须通过再次入境的方式,使用对应的签证,才能再次建立身份。这个的典型例子就是,H1b被裁,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以 做 transfer 申请新雇主的 H1b ,获得 I-797a 并附带 I-94;宽限期过后,仍然可以交 H1b transfer 申请 ,但 可能 只会给 I-797b,没有 I-94,需要出入境重新激活 身份 ,获得新的 I-94。
对应于EAD的例子,就是:某人使用 EAD 换了雇主,那就失去了 H1b 身份。此时仍然可以申请新的 H1b 工作许可,但很大概率只获批 I-797b,而不是带有 [[I-94]] 的 I-797a。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获得 H1b 身份,只有再次以 H1b 签证出入境才可以。
当然,如果你 EAD 换雇主后立刻 申请 H1b transfer ,由于 USCIS 也不知道你刚 拿EAD 拿 EAD 去上班了,很可能仍然会批 I-797a。这种情况下获得的身份存疑。
==使用 AP (Advance Parole) 的影响==
===为什么叫 Parole (假释)===
Parole是一个法律常见词,最常见的用法就是指,比如一个犯人需要去医院治疗,所以被允许医疗假释。此时犯人虽然肉身已经不在监狱,但法律上仍然视作在服刑,并没有刑满释放。在治疗结束 身体康复 后,犯人要回到监狱,继续服刑。
移民上的 Parole 指,因为某些原因(比如 I-485 待审)让你进入美国,但在法律上,你仍然视为在海关口岸申请入境的地方。让你进美国的事由是等待 I-485 审核。一旦 I-485 审核结束,如果被拒,你需要回到海关口岸。如果你看AP章,上面是日期,下面就是Purpose。对于 I-485 的 Parole 来说,Purpose这一栏就会被写上 Adjustment of Status / AOS,也就是说,让你假释进入美国的事由是等待 AOS。一旦 AOS 出结果,你的 Parole 就结束了。被批的话就是变成绿卡身份,被拒的话就要回到边境。
因为除了 Combo 以外,单独申请的 AP 文件就是一张纸,非常容易伪造。持 AP 的人员,一般都有各式各样的东西需要核实(比如确认 I-485 尚未被拒,或者确认 DACA 身份等)。为了不影响正常的队伍排队,同时为了核实文件真实,默认 AP 入境人员送到 Secondary 进行审查。
举一个目前常见的例子需要进 Secondary 的,就是由于疫情,ICE 允许 F-1 可以远程上课。在面对面授课恢复以后,学生持有表面上“中断”了的 F-1 / I-20 入境,需要到 SEVIS 系统核实学生身份和注册状态。这种情况下,就要送去 Secondary 进行审核。2021秋冬学期的返校学生,被大量送去 Secondary,一度引起排队需要两三个小时的情况。  同样的,对于 AP 来说,因为要去 USCIS 系统查询 I-485 状态,也送去 Secondary,确认 I-485 没有被拒。
如果运气好,今天的入境队伍不长,Primary 的海关也有权限看到USCIS信息,且手上也有 AP 的图章,也可在 Primary 核实后直接放入美国,不需要去 Secondary。
===AP入境以后的工作许可===
如果你 拿的是 只有 纸质 AP,没有 获批 EAD,则不可为任何雇主工作,除非你有仍然有效的 I-797 (即 H1b 或 L1),此时仅可为此 I-797 上的雇主工作。
如果你有 Combo 或 EAD,则可为任何雇主工作。
只要你还有有效的 I-797,那么可以随时去美国在全球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申请 H1b / H4 / L1 / L2 签证,然后持签证入境。入境即建立了 H / L 身份。
===<s>AP 和 Travel Ban</s>=== <s> 简单说来就是不行,AP不豁免[[Travel Ban]]。具体见文章 [[Travel Ban#AP.E8.83.BD.E5.85.A5.E5.A2.83.E5.98.9B.EF.BC.9F|AP能入境嘛?]]</s> Travel ban 已于 2021年10月25日 宣布取消
==换工作==
如果你刚交表,那就是以 I-485 收据上的 "received date" 算。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你的申请'''寄达'''移民局的时间。
如果你交了485以后,有更换 I-140的行为(俗称relink,正式说法是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那么在提出换 I-140申请的那天,180天的clock被重置。也就是说,如果寄信给移民局要求换一个新公司的 I-140,则从那天起重新计算180天。这个政策来源于移民局的政策手册 Policy Manual Volume 7 Adjustment of Status, Part A - Adjustment of Status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Chapter 8 -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 中,有这么一段文字:<blockquote>If an employment-based applicant requests to transfer the adjustment application to a different employment-based category based on a new Form I-140, the applicant may not utilize the portability provisions, if applicable, until 180 days or more after making the transfer request. </blockquote>但是,如果是同公司的 I-140 做的升降级呢?有些律所认为,升降级也是不同的 I-140,同样会重置180天。有些律所认为,升降级本质上是同一个job offer,不应该重置180天,因为移民局写这一段手册的时候,并不是在考虑同 job offer 升降级的事情,而是针对的是换 job offer 同时换 I-140 ,并且移民局的这个解读并没有移民法的依据,属于自己加戏,实在不行还可以打官司让他们对政策做出修正 。是否要提前跳槽,请自己 考虑 衡量风险
===需要等 I-140 批准嘛?===
但是呢,如果单纯的,不换 I-140 只换公司,那就只看 204(j) 就行了。但这里讨论的是升降级,所以其实还换了 I-140,所以就涉及到了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而这个流程并没有移民法作为基础,纯粹是USCIS搞的便民措施:省的再交一次485了。如果你两个类别都能绿,允许你换类别,免得从头再来背景调查。那,是否允许你换basis本来就是USCIS一句话的事。
 
目前有个数据点是,某中国EB3换工作以后,收到了RFE要求提交J表和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信升级到EB2。公司律师不认可换工作后还能升级,只愿意出485J,不愿意出Transfer信。他在公司提交了485J以后,又自己提交了Transfer信,一周后485获批,绿卡类别显示EB2。但由于NBC的485是由field office在批准,各FO对于政策的理解有很大区别,这个数据不足以说明所有的field office都会这么理解。
===如何判断”类似职位“?===
USCIS官网有非常清楚的政策和例子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how-uscis-determines-same-or-similar-occupational-classifications-for-job-portability-under-a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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