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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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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美签要求==
TCN的定义:除了墨西哥公民,以及常驻墨西哥的外国人(如工作、学习在墨西哥),其他人都是 第三国居民 Third Country National (TCN)。因为你是在墨西哥签美国签证,所以这里的“第三国”是指任何墨西哥/美国这两国以外的居民。 注意 在签证这个概念下 ,你不算美国居民,因为 在签证的这个概念下, 你是想进入美国的 外国 人。
*续签:按墨西哥美领馆官网,TCN只能续签。但是按美国国务院(使领馆的上级单位)的官网,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美领馆申请签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移民法规定的必须回护照签发国的情况,只有因 INA 222(g) 被取消了签证而需要重签的,必须回护照签发国重签。
**实际操作中,墨西哥并不查是否“续签”。但是要注意因移民倾向而被拒的问题。
**非移民倾向:在第三国签证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证明非移民倾向。在中国签证时,一般通过房产证、户口本、亲属关系等,证明与中国有紧密联系。但这些东西,墨西哥的[[consular officer]](CO)也看不懂,所以他们只能在官网上说TCN只能续签。因为他们假定你当年在中国申请的时候,中国的CO已经做出了判断。所以,如果在墨西哥换签证,尤其是B2换F1这种由短期变长期的签证,移民倾向加重,而墨西哥CO无法很好的衡量你与中国的联系,很可能导致拒签。哪怕你家里有矿,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说我怎么可能不回去继承矿业,墨西哥CO也是一脸懵逼。相反的 ,F1 ,如果F1 换H1b,由于H1b允许有移民倾向,所以在墨西哥签证没有问题。*谎称TCN=No:截至本文修改时(2022年5月),墨西哥所有美国使领馆和ASC都会查TCN。大多数情况下,预约会被提前取消。偶尔没有取消的,也会在进入ASC或领事馆/大使馆的时候被拒绝进入。 也有人通过反复预约反复尝试,最终哪次工作人员没注意就给放进去了。也 有些人通过办理墨西哥 临时 居民卡的方式,号称自己是墨西哥居民,不是TCN。 这种 居民卡的 方法 常见 一般 有效,但也有失败的例子。 居民卡 办理时间较长,且 需要入境墨西哥 后方可拿到卡片,所以不适用于预约 在进入墨西哥之前就 被提前 取消的情况,只适用于你拿到卡片以后预约被 取消的情况。 关于办理墨西哥 居民卡的 办理 方法 ,可 自行搜索。说到底,称TCN=No毕竟是说谎钻漏洞,既然是漏洞就有被堵上的一天。如果你决定写TCN=No去赌,那就要愿赌服输,承担说谎被抓的后果,比如预约取消而滞留墨西哥(特指那些身份过期或需要转换身份,无法AVR回美的人)
*Tijuana 美领馆,因为靠近美国大城市San Diego交通方便,且海关和善,曾经是续签首选
**2020之前,蒂华纳美领馆的周一周二是有TCN位置可选的。有些人通过选择TCN=No,但时间选周一周二,来选择本该保留给墨西哥居民的位置。在2020之前,这个方法基本能糊弄过关。如果选了周三周四周五,那就肯定是拒绝进入。
预约先约面试时间,然后在面试前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拍照。拍照日期只要让你选就是可以的,不要问提前X天行不行、面试当天行不行、换一个城市行不行、周末行不行。只要电脑让你选就是行。
面试 预约 可以无限次修改,但如果网站刷的太频繁(比如用程序自动刷),会被封账号一段时间。建议有事没事手工刷刷就好,不要骚操作写程序去刷。
==进入ASC==
==面试材料==
网上有很多材料清单可供参考。值得注意的是, 除了DS-160上写了的必带材料,其他任何材料都是可选的。网上 有很多 推荐清单 列出来了 但这 不代表必须带那些文件。美国的非移民签证很少规定XX证明必须用XX材料,相反的,这个自由裁量权是留给领事官员[[consular officer]](CO)的。常见的材料问题包括:
*F1的银行存款:你要证明的是,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覆盖学费,而不是需要打黑工。如果你没有可信的资金来源,CO可以怀疑你打黑工,从而拒签。资金来源的 形式 限于正式的 要求 银行存款冻结单 (这都是中国的中介搞出来的东西) ,而且墨西哥CO也看不懂中国的存款冻结单。 可以 考虑使用美国的银行账单,父母的中国的存折等材料。甚至你在学校做TA/RA 的收入的税表或offer letter,暑期实习CPT 的收入,都可以作为资金来源 只要你 的各收入来源 能达到 I-20 上的数字, 能说服CO即可 。甚至你都可以说 I-20 上的 living expanse 高了,我免费住我某个亲戚家,免费吃喝,所以资金只要覆盖学费就行了。反正只要你能说服CO,资金材料的文件形式或金额都可协商
*H1b的材料,按要求是"evidence of approved I-129"
**I-129 表格本身,是公司的申请表,不是个人的申请,也不需要给个人。如果公司愿意给,可以要一份。如果公司不给也没办法。
**I-797 原件,这也是公司财产,不需要给个人。如果是 I-797a,只有下半部分的 I-94 是个人的,公司可以剪下交给个人,自己保留上半部分。绝大多数公司考虑到签证等便利,会在复印 I-797 以后把完整原件交给个人。也有些公司只允许借出 I-797 去签证,然后归还。还有些公司不给 I-797 原件。
==面签时 签证被撤销==根据联邦法规 22 CFR § 41.122 Revocation of visas.<blockquote>(b) Provisional revocation<br /><br />(2) Pending visa eligibility determination. A consular officer, the Secretary, or any Department official to whom the Secretary has delegated this authority may provisionally revoke a nonimmigrant visa while considering information related to whether a visa holder is eligible for the visa.</blockquote>即,CO在考虑是否能够给你X类签证的同时,有权撤销你目前的同类签证。  根据移民法 INA 221(i) Revocation of visas or documents (8 USC 1201)<blockquote>After the issuance of a visa or other documentation to any alien, the consular officer or the Secretary of State may at any time, in his discretion, revoke such visa or other documentation.</blockquote>即,CO有权随时撤销任何签证,不需要理由。   实际操作中, 一般有以下几种CO: * (常见)不撤销任何签证,甚至主动告诉你,你的签证我不撤销,你可以回美国等结果* (少见)撤销同类签证 (22 CFR 41.122),但保留其他类别的美签* (极其罕见)撤销所有美签,甚至盖章盖上瘾,差点儿把加拿大签证也给盖了(某位同学的真实经历)  如果CO 撤销 签证, 有两种 操作 方法:
*在电脑系统,即 Consular Lookout and Support System (CLASS) 里撤销
**按照法规,22 CFR § 41.122(c) Notice of revocation. Unless otherwise instructed by the Department, a consular officer shall, if practicable, notify the alien to whom the visa was issued that the visa was revoked or provisionally revoked. 但实际上有些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撤销签证的时候,并没有告知当事人。所以存在极低的风险,签证在系统里被默默cancel了,且CO违 反了 操作规定,没有发邮件或者当面告知。*在签证上盖撤销章 有些CO也会比较通情达理的告诉你 你的 并且 证我不撤销 名和标注日期(9 FAM 403.11-4(A)(1)  Visa Revocations by Consular Officers - Required Procedures)。实际上几乎所有CO都只是盖个章而已 你可以回美国等结果 没见过签名的
==SAO==
*申请人曾经有过不良SAO结果
*申请人国家是已知的支持恐怖主义国家
*CO认为申请人可以接触到 Technology Alert List (TAL) 列出的敏感技术。官方完整的TAL被列为政府机密信息,不公开。网上有第三方总结的不完整列表,或者很久以前的TAL可供参考。
对于中国人常见的 Visas Mantis 背景调查,由 国务院 Department of State 和 联邦调查局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共同处理。Visas Mantis获得的clearance有效期为1年,在签证上会标注 Clearance Received 或者 Department Authorization,时间为1年有效的开始时间(不是结束时间)
如果 在上次 在SAO 有效期内去重新签证,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SAO可以复用。比如某人2000-01-01面试,CO于2000-01-05申请Visas Mantis,2000-02-01获得clearance,签证上印clearance received 02-01-2000,则 在2000在2001-02-01之前,不改变学校/专业,或雇主/岗位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同类签证,可以重用clearance而不必再次申请SAO
==面试后的单子==
==Automatic Visa Revalidation==
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短期(30天内)访问墨西哥或加拿大,可以持过期签证返美。这个法律条款就是 AVR, automatic visa revalidation。这个法规的意思就是,把你过期的签证当作有效签证使用,所以叫做visa revalidation。有些人可能会误以为这是”凭 I-20 入境“、“凭 I-797 入境”,或者“凭 I-94 入境”,这 是不对的。无论 I-20 / I-797 / I-94,都只是支持文件,是你能AVR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核心。你能回来的根本还是你有过期的visa,从而能够revalidate。类比一下就是,你AVR回来必须有护照,但你不能说AVR是revalidate护照吧?虽然有护照是必要条件,但并不是revalidate的对象。
我们来看法规条款原文,22 CFR 41.112(d) Automatic extension of validity at ports of entry.
都202x年了,又不是2G上网年代。各部门的数据肯定都是联网的。你面签时会产生 FIN_DOS_APP 事件,签证签发有 FIN_DOS_ISS 事件。你找 USCIS 延期或换身份,有 CIS_APP_PENDING 事件,批准后有 CIS_APP_APPRVED 事件,这些都在海关电脑里能看到。
你能进来,归根到底是海关有自由裁量权,即:你有签证,海关也可以不放你进来;你没签证,海关也可以放你进来。比如,有些人 即使签证被盖章取消, 在海关被要求填写 I-193, Application for Waiver of Passport and/or Visa,缴费后 仍然 放行。也有填 I-193 表后免除费用放行的,当然也有什么表都不填就进来的。
'''入境后有风险?'''
首先,这个SQL跑不出来。美国的移民和身份是一个个的event,而不是stateful的状态。只有从前到后梳理所有的event,才能推出来你在某一天是什么状态。如果FOIA过I-485表格的小伙伴,经常会看到移民局的 ISO(Immigration Services Officer,即审批申请的人)在申请表上手写一段段的身份,以确认在美期间没有非法滞留。要是SQL能跑,这些ISO都吃饱了用手算么?
其次,就算SQL能跑,你的入境也不违法。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只要是海关放进来的,就是合法入境。这不仅包括海关在电脑上操作了、留下记录的放进来 情况 (毫无争议,你没有翻墙 入境 ),更包括没有记录的入境美国,都可能是合法的。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Matter of Graciela Quilantan, 25 I&N Dec. 285 (BIA 2010) 案中 Quilantan 自称是一辆小汽车上的乘客,海关检查了司机的证件,没有看 Quilantan 的,就允许他们入境了。Quilantan的入境没有电子记录,也没有 I-94。法官判决 Quilantan 入境合法,可以境内转换身份获得绿卡。
*Matter of Areguillin, 17 I&N Dec. 308 (BIA 1980) 案中 Areguillin 自称是小汽车的乘客,与另外5人一起入境。海关没有询问 Areguillin 的证件。法官认为,哪怕 Areguillin 没有主动提交证件以供检查,但CBP只要允许其入境,即为合法入境,可以境内转换身份获得绿卡。
两个判决中,法官都强调了,对于申请人来说,只要出现在美国海关接受海关检查,即完成了个人义务。海关是否检查、是否询问问题、是否赋予身份,都不改变这是”合法入境“的本质。如果这 些人 都可以 申请绿卡 的话,你拿着护照过海关, 留下 电脑里 留下 入境记录的,更是光明正大了。
'''真正的风险'''
*海关今天心情不好,就是不想让你进来,哪怕你的签证还没过期,也没被取消
如果海关拒绝入境, 有两个选择
*海关允许你撤回本次入境申请。可能会让你填 I-275 表,也可能直接让你掉头回去。填表会留下永久记录,掉头走的话看情况可能会记在电脑里。如果有撤回记录,不会自动禁止下次入境,但可能需要解释为什么上次撤回。
陆地边境的 I-94 是另行收费的,目前费用是 $6,可刷卡。
正常情况下,除非转换身份,或者寻求更长的 I-94,墨西哥边境的习惯操作是不签发新的 I-94,直接用以前的 I-94。如果不是转换身份等特殊原因,不建议网上提前付费,因为付了钱也不会给你新的 I-94
关于你在美国的身份和 I-94,请参考 [[I-94]] 专栏
领取护照必须本人,不支持代领。
外国人默认是回到使领馆领取,墨西哥人则送到预约系统里选择的地方领取。非常偶尔的,CO会让你去系统里的地址领护照,此时可以请求是否能够到领馆领取。如果CO不同意,也只有去指定地点领取了。所以不要在系统里瞎选领取地点 ,而要选一个你真的可能会去拿护照的地方
==签证有效期==
目前的规定是
*F1不超过60个月(5年)。绝大多数需要SAO的,只会拿到1年F1,但不排除给5年的情况。签证有效期和I-20剩余时间无关 ,也和SAO有效期无关(否则,赶在SAO过期前来重用SAO签证的,岂不是只能拿到1天有效的签证了?)*H1b不超过12个月(1年),因为中国给美国人的工作签证也是1年 ** 特例: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永久居民(即枫叶卡持有人)在美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申请H1b签证,适用 美国/ 加拿大 之间 的签证互惠条款,而不是 美国/ 中国的。所以,持中国护照 + 枫叶卡,在加拿大签H1b,是每次3年(不超过 I-797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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