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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分类和配额==
在上述 的 EB 的EB 职业移民中,美国移民法将其细分 为 5 为5 个子类别,也就是众所周知的EB1 、2、3、4、5 ,2,3,4,5 。同时移民法也规定了,EB1 、2、3 ,2,3 分别占EB总共配 额140k 的28.6%,EB4 、5 ,5 分别占EB总数的7.1%。 计算 表就 百分比,基于总配额。所以,如果有 FB 给 EB 的名额,这些名额都按百分比分配。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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