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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还规定了EB每个子类别之间有类间的“剩余补给”原则,即财年内,在满足了上一条“不限国家”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有剩余的未用完的名额,则EB4和EB5的剩余名额,给EB1使用;EB1又有剩余的名额的话,就给EB2使用;EB2又有剩余名额的话,就给EB3使用。注意:这里获得的名额,不受国别限制,直接给MRC。比如,2020年因为疫情,中国 EB5 无法面试,导致 EB5 名额大量浪费,于是给了 EB1。这些多余名额在 EB1 里,不再进行国别分配,完全按照PD分配【详见202(e)的法条文字】。
在发放绿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是使用的“排期表” 按日期划线,所以很难精确 统计到 分配 每一张绿卡 到每一个国家 而且排期表一般提前半个月发布,要管接下来的一个月, 实际 发卡 上也不可能精确控制名额。所以 ,每年 实发名额 可能会略多或者略少于法定名额。此外,由于在天安门事件后美国出于人道立场考虑给中国人发出了大量的绿卡,也就是俗称的“64血卡”,因此要求在之后的年份里从中国当年度的EB3当中扣除300张,EB5当中扣除700张,总计数量为1000张。但是在实际 ,由于早年间中国EB申请人没有那么多,EB尚能拿到一些SO。而对于EB5来说,本来中国就是MRC,名额最后也都是被中国拿走。所以这一名额扣除,并无实质影响。且国务院已经宣布名额扣除完毕,未来将不再需要扣除这1000的名额。
所以,对于EB1/2/3里的中国和印度来说,正常情况下,每个类别每个国家最多只有2803名额(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相当于934个三口之家、相当于每个州每个月只有4.67张绿卡、相当于每个州不超过三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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