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卡
毒卡一词,源自 咔咔 在 一亩三分地论坛 的洗脑文《Combo卡详细解读》,全篇充斥着各种错误,称“Combo有毒”,故而 Combo卡 又被戏称为“毒卡”。
因为 咔咔 在 反S386 的过程中,对各种 数据、法律 进行编造和歪曲解读,我们设立了 专题科普 进行辟谣
以下是针对《毒卡》文的逐条驳斥:
先介绍一下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是L1已经file I-485已经有Combo卡并且已经续过一次其间就Combo卡和L1到底用哪个的问题跟公司律师和外部自己花钱的4 5个律师来来回回好多次所有律师说法都是一致的:Combo卡只是个backup强烈建议用现在的非移民工作签证
先上结论:Combo卡最大的作用是临时救急我自己的两张Combo卡是用来压箱底的一次都没用过为了证明我自己的Combo确实是在压箱底给大家先看我最近一次入境的I-94用的L1 visa H1B和L1都是工作签证区别并不大要说区别L1比H1B限制更加大L1不可以换雇主而H1B可以如果Combo卡真是”小绿卡”能让人随心所以换工作进出美国那我为什么不用反而要死守L1?我是脑袋有问题吗?大家可以看下面的详细阐述
如果给一张Combo卡来换6到10年的绿卡排期那等于是白米饭不让吃让我们吃粗糠而且一吃就是很多年
- 什么是Combo卡?Combo卡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EAD)+Advance Parole (AP)两张卡合并到一张的产物这是我自己的Combo卡左上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右下角“Servesas I-512 Advance Parole”18年以前combo卡有效期是一年现在是2年
- 为什么说Combo卡只能当作急救呢?要从Combo卡的Employment Authorization(EAD)和Advance Parole(AP)这两个功能分别来说 a)EAD:EAD允许绿卡申请人在等待AOSadjudication(也就是I-485批准)的时候在美国工作(Combo卡是在递交I-485(也叫做AOS:Adjustment of Status)的时候申请的听起来很美是吗?那只是幻觉罢了用EAD换工作要满足两个条件这是2000年的一个法案叫做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ct of October 2000(简称AC21)在section106(c)规定的这两个条件是(1)180 days after filing I-485 (2) new job duty is the same or similar as the one in I-140 Petition 那么问题就来了针对第一个条件180天现在S386 Amendment说early filing可以不等fileI-485 I-140批准就给EAD这不是直接跟180 after I-485 filing冲突吗?那么幻想着拿这early filing小绿卡换工作的同胞就只有两个选择(i)修改AC21把180 after I-485变成180 days after I-140 (ii)等6到10年FileI-485以后再等180天换工作这两种选择大家觉得现实吗?再来说第二个条件Same or Similar Job Duty什么样的工作是Sameor Similar USCIS自己的定义非常模糊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审材料的人主观评判同一份材料两个不同的visa officer判断完全可能相反这就是很大的风险除了这个风险不谈以为这是”小绿卡”可以随心所欲换工作的同学完全可以打消幻想了一个码农是不能去创业搞金融投资开公司的一个对商业感兴趣的药厂研发人员是不可以去做房地产销售的还有一个大坑就是现在等绿卡期间换工作要求的I-485J : supplemental 485J 这个表在每次换工作以后必须要由雇主填写签字并上交给USCIS批准。有很多雇主其实是不愿意填写这张表的。
全偏都在胡说八道。
首先,HR1044/S386的early filing,就是指的 file 485 early 呀!你看了法案吗?哪里说了这是 I-140 批了以后就给EAD了?所以,这不就是I-485带来的EAD吗?不是完美兼容AC21吗?
其次,similiar job的定义非常清楚,在官网就有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e-chapter-5 有非常多的例子,可以自我对照。实在不行,新公司的律师也可以帮忙评估呀。
最后,一个非常滑稽的陈述:“有很多雇主其实是不愿意填写这张表的。”对,的确,那我请问你,这些雇主连 485J 都不愿意做的话,他们愿意做H1b吗?你全篇都在说拿combo不如拿H1b,但现实生活中,雇主要么全套都支持,要么只支持485J,要么什么都不支持。从来没见过只支持H1b,不支持485J的雇主,你给找个例子来看看?
总结一下:
1. EarlyFiling想要换工作跟现有的AC21冲突
法案看都不看就胡说八道
2. Same or Similar Job有风险
白纸黑字写的,而且H1b换工作也有不批的风险
3. 换工作完全不是随心所欲
H1b换工作的限制更多
4. I-485J并不是每个雇主都愿意填写
支持485J的雇主更多。如果连 485J 都不肯,那 H1b 根本连想都不用想
b) AP:随意入境美国?用AP入境自动触发Secondary Inspection会被入境官员拉到一旁的单独房间审查移民状态俗称”关小黑屋”时间长短不等我听说过的半个小时到12个小时都有更重要的一点用AP入境美国原有的non-immigrant H1B/L立刻失效如果你需要转回H1B/L身份非常麻烦需要再出境然后用工作签证入境
AP入境美国,的确需要进入secondary,但从来没见过12小时的(12小时恐怕是触犯了什么严重的问题了,持签证也会被严查的)。就算在2021年8月本文写作之时,由于旅行禁令、中美关系、开学季等诸多因素,一飞机坐满的两百多学生全部进Secondary审核的情况,网上最长也就看到是等了三小时,大多数人都在一小时内出关。更何况,如果你不住北京上海,去签一个H1b,算上旅途、面试等,至少浪费掉2天时间。比起面签H1b浪费的48小时,怎么看都是拿AP在secondary排半小时队比较划算?更何况有些万年敏感专业,逢签必check,可能几年都不敢回国了,你跟人家说别拿AP,你就老实签证,硬请假一个月,然后天天刷签证看check过不过,你小心人家揍你。
至于H1b身份的失去:不是因为你用AP入境而失去,而是因为你之前离开了美国。AP入境无法重新建立身份。想要建立也很简单,随时出去签证回来,随时建立身份。使用AP并不阻拦你建立身份:比如485被RFE了很严重的问题,感觉要拒了,立刻赶到墨西哥/加拿大去签一个H1b回来。
c) 失业问题有很多同学天真的以为拿着combo卡就真的是小绿卡就算失业也没关系Combo卡失业的问题非常tricky如果不小心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大错拿着combo卡期间身份是处于一个AOS之前的模糊地带从现有法律上来说如果失业了只要不出美国就不算out of status不会被deport但是因为你的EAD是基于Empoyment Based Green Card Petition (I-140 for EB2)任何时候都要求有employment作为最基本的支撑点如果拿着Combo卡失业的时间太久(例如超过了34个月)当时没问题不会被deport也没有违反移民法但是在最后审核I-485那一刻移民官看到你有很长时间没有工作会拒绝你的I-1485简单点来说只要你中途有长时间的失业状态then you stay lawfully waiting (knowingly) till get rejected on the day of I-485 adjudication 再多说一句如果你失业中出了美国用AP入境只要被发现在美国境内没有工作是会被拒绝入境的
以上整段话都在胡说八道了。首先,EB绿卡是基于一个future job offer,而不是一个你正在做的job。只要你有一个job offer,哪怕没在做,都可以拿EB绿卡。比如:某ROW的学生特别牛逼,PhD第一年就搞定了offer,公司做了PERM且基于此提交了140和485。该学生安心上学,待绿卡批准了就去上班。整个过程中,在拿到绿卡以前,不需要为雇主上一天班。
所以,什么“有很长时间没有工作会拒绝你的 I-485”,或者“发现境内没有工作会被海关拒绝入境”,完全就是缺乏 EB 绿卡的基本常识。
至于新法案下的失业限制,也是不看法案就胡说。HR1044 / S386的修正案明确表示:EAD有效期为2年,每次续的时候需要确认 job offer 还存在。由于EAD可以提前180天续,最差的情况也可以无job offer 180天而无后果(最差的情况 = 过期180天准备续EAD前失业,直到EAD过期前一天找到工作,此间为180天)。即使是最差的情况,只要续EAD的收据拿到,即可继续工作180天,等待EAD批准。所以哪怕你在过期前一天拿到 job offer,只要过期当天给移民局并拿到收据,就可以开开心心去新雇主那里上班了。
总结一下:
1.Combo卡是急救包更多是被用来当作工作签证出问题的时候backup option而不是一个可以用5-10年等绿卡的东西
还真可以。印度人2012年的时候,他们的排期在2010年。后来遇到了排期倒退,直到2021年才重新回到2010。这几万印度人就是用了10年EAD的活化石
2. 如果用Combo裸奔只要485被拒就立刻要离开美国
是,但你不会上诉吗?而且,移民局是政府机构,不能瞎搞。I-485的批准率是 95%+,这里面被拒的还绝大多数是婚绿。如果你不是党员、没有非法滞留、没有违法犯罪,为什么要费尽周折,为 I-485被拒而留一条后路呢?
- 首先,485被拒了,第一决定应该是,要不要留在美国了?你还能再申请绿卡么?不能的话,准备H1b用到退休吗?我敬你是条汉子
- 其次,485被拒也不是直接发拒信的,会有RFE或者NOID。到时候再安排不行吗?去加拿大/墨西哥签H1b了解一下?
3. 换工作并不是随心所欲而且有非常多的限制
所以H1b换工作没有限制是吗?还记得那个electrical engineering学位不能做computer science的H1b案例吗?
更何况配偶是无限制的,就算想转行,一家两个人,选那个不打算跳槽的做主申,打算跳槽的作为副申不就好了?这样转行总比去做一个 H1b 然后被判“专业不符”好多了吧?
4. Combo卡并不能让你失业3个月以上你没有不工作的自由
见上文分析。胡说八道也要有个限度
5. 用Combo卡也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进出美国每一次入境都会检查你在美国境内的状态
所以呢?用H1b入境不需要经历面签+check的流程了?H1b入境就不经过海关审查了?你是拿了Global Entry还是拿了外交护照?
6. S386 Amendment的early filing跟现有的AC21直接冲突Disturb entire EB Green Card process接下来的各种法律法规的修改磨合没有个几年是不可能搞定的这会直接让申请绿卡的过程变得非常不可预测
见上文分析。胡说八道也要有个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