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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明确一点,离开同一 MSA 的换地点,等同于跳槽。升职是不一样的,要具体分析。大多数公司的 PERM 写的非常宽泛(本来也不允许写的很具体),所以基本上可以从初级职位一直用到资深职位。哪怕变成 people manager,在PERM上列出的那些 responsibilities 也不可能全不适用了。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公司律师。
 
 首先明确一点,离开同一 MSA 的换地点,等同于跳槽。升职是不一样的,要具体分析。大多数公司的 PERM 写的非常宽泛(本来也不允许写的很具体),所以基本上可以从初级职位一直用到资深职位。哪怕变成 people manager,在PERM上列出的那些 responsibilities 也不可能全不适用了。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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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槽后是否需要主动提交 J 表,还是等 RFE / 面试呢?目前没有很统一的说法,因为 J 表 是2017年的产物,目前也没有很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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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提交的时间 ,跳槽后是否需要主动提交 J 表,还是等 RFE / 面试呢?目前没有很统一的说法,因为 J 表 是2017年的产物,目前也没有很多数据。
    
 认为要提交的观点:
 
 认为要提交的观点:
    
*I-485J 的表格说明,以及 USCIS Policy Manual 上都说,换工作必须主动提交 485J
 
*I-485J 的表格说明,以及 USCIS Policy Manual 上都说,换工作必须主动提交 485J
*以后的政府对于移民的态度可能会大转弯,不要给自己留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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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政府对于移民的态度可能会大转弯,不要给自己留把柄 ,毕竟雇佣历史是很容易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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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不需要提交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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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不需要 主动 提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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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说明 和 Policy Manual 都是 USCIS 内部的东西。法律没说必须交 I-485J。如果 USCIS 找茬,我愿意到时候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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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说明 和 Policy Manual 都是 USCIS 内部的东西。法律没说必须交 I-485J 。我觉得这是USCIS对法律要求的额外加戏,我不认可 。如果 USCIS 找 我的 茬,我愿意到时候打官司
*PERM / I-485J 上写的都是 "intend to",只要签名时有 intent 就行了,以后改了也不需要通知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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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 / I-485J 上写的都是 "intend to",只要签名时有 intent 就行了, 所以我自己认为 以后改了也不需要 主动 通知 USCIS ,我不管USCIS怎么认为的
*目前不查换工作的事情,以后也查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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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老公司主动撤了 I-140 引起USCIS注意,否则USCIS怎么知道换工作了?撤 H1b 不会引发USCIS动作,因为我也可能我继续用EAD在老雇主上班啊。 目前不查换工作的事情,以后也查不过来
    
 鉴于 I-485J 仍然需要由公司出,还是以公司律师的说法为最终答案。如果不同意公司律师意见,可以保留邮件往来,这样即使被追究,也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故意隐瞒。
 
 鉴于 I-485J 仍然需要由公司出,还是以公司律师的说法为最终答案。如果不同意公司律师意见,可以保留邮件往来,这样即使被追究,也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故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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