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级”的版本间的差异
小 (→降级) |
|||
第1行: | 第1行: | ||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提交另一个类别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的PD,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过PERM-EB2 I-140, 再提交EB3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过EB2 I-140,再提交EB1的情况,是为升级。 |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提交另一个类别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的PD,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过PERM-EB2 I-140, 再提交EB3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过EB2 I-140,再提交EB1的情况,是为升级。 | ||
− | == | + | == 目的 == |
− | + | 不同 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 排期 。申请人如果已经某类别获批 的 I-140,但是此类别排期较慢 , 该 申请 人如果符合资格 , 可以申请其他类别的 EB,从而 更快得 到 绿卡 。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 | |
− | + | 根据 目 前 中国大陆 的 排期情况 , 因 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 | |
− | |||
− | + | == 原理和法律依 据 == | |
− | + | 根据 [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04.5 8 CFR § 204.5 (e)] , 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 申请 人 在申请新的 I-140 时 ,可以使用此前 的 I-140 Priority Date , 作为 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 | |
− | |||
− | |||
− | + |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 |
+ | |||
+ | == 时机 == | ||
+ | |||
+ |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 ||
+ | |||
+ |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
+ |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
+ |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relink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这种场景的风险在 于 ,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relink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relink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 ||
+ | |||
+ | == EB2 到 EB3 降级 的特殊之处 == | ||
+ | |||
+ | 一般来说 , 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来提交 EB-3 I-140 申请。 | ||
+ | |||
+ |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 ||
+ | |||
+ | 同时 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是 不办理新 PERM 为 员工 降级的。因为 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 员工 办理 I-140。 |
2020年7月30日 (四) 01:46的版本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提交另一个类别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的PD,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过PERM-EB2 I-140, 再提交EB3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过EB2 I-140,再提交EB1的情况,是为升级。
目的
不同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排期。申请人如果已经某类别获批的 I-140,但是此类别排期较慢,该申请人如果符合资格,可以申请其他类别的 EB,从而更快得到绿卡。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原理和法律依据
根据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时机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relink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relink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relink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来提交 EB-3 I-140 申请。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是不办理新 PERM 为员工降级的。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