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级”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EBGreenCard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更换术语)
 
(未显示2个用户的5个中间版本)
第1行: 第1行: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之后再提交另一个类别 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 的PD ,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 过PERM-EB2 I-140, 再提 交EB3 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 过EB2 I-140,再提 交EB1 的情况,是为升级。
+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之后再提交另一个类别 的[[I-140]] ,并且使用之前 的[[PD]] ,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 过[[PERM]]-[[EB2]] [[I-140]] , 再提 交[[EB3]] 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 过[[EB2]] [[I-140]] ,再提 交[[EB1]] 的情况,是为升级。
  
 
== 目的 ==
 
== 目的 ==
第5行: 第5行:
 
 不同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排期。申请人如果已有某类别获批的 EB123,如果此类别排期较慢,可以申请其他类别排期较快的 EB123,从而更快得到绿卡。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不同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排期。申请人如果已有某类别获批的 EB123,如果此类别排期较慢,可以申请其他类别排期较快的 EB123,从而更快得到绿卡。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 原理和法律依据 ==
 
== 原理和法律依据 ==
  
 根据 [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04.5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
 根据 [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04.5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 时机 ==
 
== 时机 ==
第17行: 第17行: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 ,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relink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 ,relink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relink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transfer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 (俗称 relink) 。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 ,transfer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transfer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
关于 I-485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 (a.k.a. relink),参见 USCIS Policy Manual: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a-chapter-8
  
 
==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
 
==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 。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 提交 EB-3 I-140 申请。
+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 。[[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提交 EB3 I-140 申请。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 不办理新 PERM 为员工 降级的 。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
+
因为提交 PERM-based EB23 I-140 需要提交 Certified PERM 原件,该原件已经在此前的 EB2 I-140 申请中提交给 [[USCIS]] 了,也就是说,在提交 EB3 I-140 的时候,申请人及公司是没有 PERM 原件的。这种情况下,申请 EB2 I-140,USCIS 需要向 DOL 调取 Certified PERM, data point 显示,这个过程需要耗时数天到数个月不等。只有当 USCIS 收到 DOL 发出的 Certified PERM,才会接受 premium processing。因此,即使公司及申请人愿意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EB3 I-140 也不一定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批。
 +
 
 +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 不能利用此特殊之处:即 不办理新 PERM ,直接 为员工 提交 EB3 I-140 。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

2020年12月7日 (一) 21:52的最新版本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之后再提交另一个类别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的PD,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过PERM-EB2 I-140, 再提交EB3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过EB2 I-140,再提交EB1的情况,是为升级。

目的

不同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排期。申请人如果已有某类别获批的 EB123,如果此类别排期较慢,可以申请其他类别排期较快的 EB123,从而更快得到绿卡。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原理和法律依据

根据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时机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1.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2.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3.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transfer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俗称 relink)。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transfer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transfer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关于 I-485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 (a.k.a. relink),参见 USCIS Policy Manual: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a-chapter-8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提交 EB3 I-140 申请。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因为提交 PERM-based EB23 I-140 需要提交 Certified PERM 原件,该原件已经在此前的 EB2 I-140 申请中提交给 USCIS 了,也就是说,在提交 EB3 I-140 的时候,申请人及公司是没有 PERM 原件的。这种情况下,申请 EB2 I-140,USCIS 需要向 DOL 调取 Certified PERM, data point 显示,这个过程需要耗时数天到数个月不等。只有当 USCIS 收到 DOL 发出的 Certified PERM,才会接受 premium processing。因此,即使公司及申请人愿意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EB3 I-140 也不一定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批。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不能利用此特殊之处:即不办理新的 PERM,直接为员工提交 EB3 I-140。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