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绿卡名额探究:到底中国人能拿到多少EB绿卡?”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EBGreenCard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附录
 
(未显示2个用户的31个中间版本)
第1行: 第1行:
 
==移民配额总数==
 
==移民配额总数==
  
 美国移民法规定, 有名额限制的美国移民签证(绿卡)包括三类:亲属移民(FB),职业移民(EB)和乐透抽奖移民(DV)。其中 亲属移民的 配额 是480k,职业移民的 配额 是140k,乐透抽奖移民的 配额 是55k (题外话: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所以总共的绿卡数量 是675k 但是由于特殊 一类叫做“ 直系亲属(IR) ”的 移民 存在且也会占用FB的名额 ,也就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 ,所以实际上又不太一样 移民法规定,IR的 名额没有限制, 但IR 的数 额同样占据FB 的名额 但同时移民法 为了保护FB的名额 又规定 ,不管有多少IR ,应该保留226k的名额 给非IR的FB 。在目前每 年IR 的数量远远大于(480k-226k=)254k的情形下,FB的实际配额就 是226k 。因此,实 际上这 三类移民的绿卡年度配额总数是421k。
+
 美国移民法规定, 有名额限制的美国移民签证(绿卡)包括三类:亲属移民(FB, Family Based ),职业移民(EB, Employment Based 和乐透抽奖移民(DV, Diversity Visa )。其中 FB  配额 是 480k,EB  配额 是 140k,DV  配额 是 55k (题外话: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所以总共的绿卡数量 是 675k 除此之外,还有无名额限制 的直系亲属(IR, Immediate Relative )移民,也就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 虽然 IR  名额没有限制, 但 IR  发放 量,也会从 FB  的名额 中扣除。 但同时移民法又规定 ,应该保留226k的名额 给FB 。在目前每 年 IR  的数量 大概是 500k, 远远大于(480k-226k=)254k的情形下 ,所以尽管 FB 已经被扣成了负数(480k-500k) ,FB的实际配额就 是保留的226k 。因此,实 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每年 三类移民的绿卡年度配额总数是421k (226k+140k+55k)。
 +
 
 +
历史数据显示职业移民绿卡配额在美国移民总数中占比较小。以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2017年的数据为例:合法移民总数为1,127,167,其中职业移民137,855, 只占所有合法移民的'''12.23%''';2017年其他绿卡类别包括:[[:en:Diversity_Immigrant_Visa|乐透抽奖移民]]51,592,难民和庇护146,003, [[FB|家属移民]](FB)232,238, [[IR|公民直系亲属]](IR)516,508
  
 
==职业移民分类和配额==
 
==职业移民分类和配额==
第8行: 第10行:
  
 
{| class="wikitable"
 
{| class="wikitable"
! style="text-align:left;" |种类
+
! style="text-align:center;" |种类
 
! style="text-align:center;" |计算
 
! style="text-align:center;" |计算
 
! style="text-align:right;" |数量
 
! style="text-align:right;" |数量
 
|-
 
|-
|EB1:||140,000  *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EB1:||140,000  x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
|EB2:||140,000  *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EB2:||140,000  x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
|EB3:||140,000  *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EB3:||140,000  x 28.6%|| style="text-align:right;" |40,040
 
|-
 
|-
|EB4:||140,000  * 7.1%|| style="text-align:right;" |9,940
+
|EB4:||140,000  x 7.1%|| style="text-align:right;" |9,940
 
|-
 
|-
|EB5:||140,000  * 7.1%|| style="text-align:right;" |9,940
+
|EB5:||140,000  x 7.1%|| style="text-align:right;" |9,940
 
|}
 
|}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移民法规定,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同样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
+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移民法规定,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同样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 ,且使用与主申请人相同的类别和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
 
 +
根据百分比也可以简化成:
 +
 
 +
*[[EB1]]、[[EB2]]、[[:en:EB-3_visa|EB3]]各占每年[[EB|职业移民]]绿卡全球总配额的2/7(各约4万张,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
 +
*[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ourth-preference-eb-4 EB4]、[[EB5]]各占每年[[EB|职业移民]]绿卡全球总配额的1/14(各约9940张,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
  
 
==国别限制和排期==
 
==国别限制和排期==
  
 在有名额限制的绿卡类别中,移民法还规定了每个国家的移民总数不得超过总数 的7%。这个7%限制并不是说在FB或者EB的子类别中都需要少于7%,而是说如果在上述的EB+FB的总和里某个国家的移民总数如果超过了7%,也就是25620(226k*7%+140k*7%) ,也就是 ,那么在每个子类别中也就必须遵循7%的限制。这也是为什么 比如说 韩国每年 在EB中获得绿卡的人数实际上和中国也差不 太多 但他们 不受7%的限制 没有排期。这是因为韩国 的FB 人数 非常 少,所以他 们FB+EB 的总人数 依然 没有到达7%的限制。而中国申请人和印度申请人在FB+EB的总人数多于7%,因此在EB这个类别里他们需要受到7%的限制,从而出现了排期的现象。(其实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的原因)
+
 在有名额限制的绿卡类别中,移民法还规定了每个国家的移民总数''' 不得超过''' 总数 的 7%。这个不是说某个国家保证能拿到 7%,而是说,任何国家'''不能超过''' 7%。 否则地球上一百多个国家,每个 7% 那加起来就远超 100% 了。
 +
 
 +
这个7%限制 并不是说在FB或者EB的子类别中都需要少于7%,而是说如果在上述的EB+FB的总和里某个国家的移民总数如果超过了7%,也就是25620(226k*7%+140k*7%),那么在每个子类别中也就必须遵循7%的限制。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每年 EB2 名额超过 2803 ,却没有排期 的原因 。这是因为韩国 本身 EB总数就很少,FB 的 人数 少,所以他 们 EB +FB  的总人数 没有到达7%的限制。而中国申请人和印度申请人在FB+EB的总人数多于7%,因此在EB这个 类别里和EB的每个子 类别里他们需要受到7%的限制,从而出现了排期的现象。(其实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的原因)
  
 
==中国人每年绿卡的数目==
 
==中国人每年绿卡的数目==
  
 移民法规定,中国人是指的因为出生而获得中国籍的人,不因之后的国籍变更而变化。根据上文说明,中国人在EB绿卡获得数目上需遵循7%的限制。那么我们可以进而得到下面这张表:
+
 移民法规定,中国人是指的因为出生而获得中国籍的人, 所以 之后的国籍变更而变化 。也就是说作为中国人,即使加入了加拿大籍,申请美国绿卡的话也需要根据中国人来排期 。根据上文说明,中国人在EB绿卡获得数目上需遵循7%的限制。那么我们可以进而得到下面这张表:
  
 
{| class="wikitable"
 
{| class="wikitable"
! style="text-align:left;" |种类
+
! style="text-align:center;" |种类
! style="text-align:center;" |计算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正常年份 计算
 
! style="text-align:right;" |数量
 
! style="text-align:right;" |数量
 
|-
 
|-
|EB4:||9,9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696
+
|EB1中国:||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
|EB5:||9,9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696
+
|EB2中国:||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
|EB1:||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EB3中国:||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
|EB2:||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EB4中国:||9,9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696
 
|-
 
|-
|EB3:||40,0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2803
+
|EB5中国:||9,940 * 7%|| style="text-align:right;" |696
 
|}
 
|}
  
 实际上中国人会获得多于上述数目的绿卡数目,因为移民法同时规定了“剩余补给”的规则,从而导致会有一些额外的名额:
+
 实际上中国人会获得多于上述数目的绿卡数目,因为移民法同时规定了“剩余补给”的规则,从而导致会有一些额外的名额 。这些名额经常被俗称为SO(Spill Over)
  
#移民法规定 了FB到EB 的“剩余补给”原则,即上一年未使用 的FB 的名额会 给EB使用 ,导致EB的总名额实际上 溢出140k 。在 过往 这很难发生 。但是在COVID-19期间,由于疫情导致美国驻外大使馆纷纷关闭的原因,而FB往往都是在境外,因此在疫情期间有比较大数量的FB配额也给予了EB申请人使用。假设这个数量为5k的话,那么EB的总名额也就变为了145k,比140k多了5k。但随着美国驻外大使馆逐渐开放,这部分“剩余补给”在未来的年份就不太再会产生了
+
#移民法规定 了 FB 到 EB  隔年 “剩余补给”原则,即上一年未使用的 FB 的总 名额 加到下一年的 EB 总名额 ,导致EB的总名额实际上 多于140k 实际上 正常情况下, 这很难发生。
#移民法也规定 了EB 每个子类内部有类内的“剩余补给”原则,即同一类内如果有剩余名额,可以给这一个类别内需要更多名额的国别使用。举例来说,EB2有40040的名额,如果在中国人拿到2803张绿卡后,这40040的名额还有剩余10张,而中国人还需要5张绿卡,这10张中的5张就可以给中国人使用。但是,即使有剩余也 往往 要给排期最长的国家使用,而EB2排期最长的国家是印度。
+
#移民法也规定 了 EB  每个子类内部有类内的“剩余补给”原则,即同一类内如果有剩余名额,可以给这一个类别内需要更多名额的国别使用。举例来说,EB2有40040的名额,如果在中国人拿到2803张绿卡后,这40040的名额还有剩余10张,而中国人还需要5张绿卡,这10张中的5张就可以给中国人使用。但是,即使有剩余也要给排期最长的国家使用,而EB2排期最长的国家是印度。
#移民法还规定了EB每个子类别之间有类间的“剩余补给”原则,即 年内如果有剩余的未用完 的EB4 和EB5的名额, 就合起来 给EB1使用;EB1又有剩余的名额的话,就给EB2使用;EB2又有剩余名额的话,就和EB1还剩下的名额一起给EB3使用。举例来说,如果EB4有剩余的20张绿卡和EB5有剩余的15张绿卡,那么EB1的绿卡总数就增加了35张。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FB到EB的“剩余补给”,那么中国人这一年的EB1的配额就 有(40040+35 )* 7% = 2805 张。 而这(40040+35)张绿卡 同时也可能依据上述第2条导致中国人在这一年的绿卡数目超 过2805 张。
+
#移民法还规定了EB每个子类别之间有类间的“剩余补给”原则,即 年内 ,在满足了上一条“不限国家”的情况下, 如果 子类内部仍然 有剩余的未用完 的名额,则EB4 和EB5的 剩余 名额,给EB1使用;EB1又有剩余的名额的话,就给EB2使用;EB2又有剩余名额的话,就和EB1还剩下的名额 (如果还有) 一起给EB3使用。举例来说,如果EB4有剩余的20张绿卡和EB5有剩余的15张绿卡,那么EB1的绿卡总数就增加了35张。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FB到EB的“剩余补给” ,由于移民法规定这部分每个子类别之间的“剩余补给”,同样也要给排期最长的国家使用 ,那么 假设中国是排期最长的国家的话, 中国人这一年的EB1的配额就 有2803+35 = 2838 张。同时 也可能依据上述第2条导致中国人在这一年的绿卡数目超 过2838 张。
  
 在 移民局 发放绿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精确统计到每一张绿卡,所以实际发卡数量也会略多一些。此外,由于在天安门事件后美国出于人道立场考虑给中国人发出了大量的绿卡,也就是俗称的“64血卡”,因此要求在之后的年份里从中国当年度的EB3当中扣除300张,EB5当中扣除700张,总计数量为1000张。但是在实际 ,这一名额扣除 并未真正严格施行 ,并且 移民局 已经宣布未来将不再需要扣除这1000的名额。
+
 在发放绿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精确统计到每一张绿卡,所以实际发卡数量也会略多 (或略少) 一些。此外,由于在天安门事件后美国出于人道立场考虑给中国人发出了大量的绿卡,也就是俗称的“64血卡”,因此要求在之后的年份里从中国当年度的EB3当中扣除300张,EB5当中扣除700张,总计数量为1000张。但是在实际 中,由于早年间中国EB绿卡申请人没有那么多,且EB5子类别内部的“剩余补给”名额最后也都是被排期最长的中国拿走 所以 这一名额扣除,并 无实质影响。 国务院 已经宣布 名额扣除完毕, 未来将不再需要扣除这1000的名额。
  
 同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各个国家类别上,同样地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
+
 同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各个国家 的各个 类别上,同样地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 ,且使用与主申请人相同的类别和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
 
 +
综上所述,对于EB1/2/3里的中国和印度来说,正常情况下,每个类别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有2803名额(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这就相当于934个三口之家,也相当于每个州每个月只有4.67张绿卡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移民法(INA) 链接[https://www.uscis.gov/laws-and-policy/legislation/immigration-and-nationality-act]
+
  美国 移民 与国籍 法(INA)[https://www.uscis.gov/laws-and-policy/legislation/immigration-and-nationality-act]
 +
 
 +
联邦管理法典(CFR)“标题8:外国人与国籍”[https://www.ecfr.gov/cgi-bin/text-idx?&tpl=/ecfrbrowse/Title08/8tab_02.tpl]
  
  联邦管理法典(CFR)“标题8:外 人与 籍”链接[https://www.ecfr.gov/cgi-bin/text-idx?&tpl=/ecfrbrowse/Title08/8tab_02.tpl]
+
  国国 土安全部公布的移民数据[https://www.dhs.gov/immigration-statistics/yearbook/2018/table6]

2021年8月24日 (二) 03:43的最新版本

移民配额总数

美国移民法规定, 有名额限制的美国移民签证(绿卡)包括三类:亲属移民(FB, Family Based),职业移民(EB, Employment Based),和乐透抽奖移民(DV, Diversity Visa)。其中 FB 配额是 480k,EB 配额是 140k,DV 配额是 55k(题外话: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所以总共的绿卡数量是 675k。除此之外,还有无名额限制的直系亲属(IR, Immediate Relative)移民,也就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虽然 IR 名额没有限制,但 IR 的发放数量,也会从 FB 的名额中扣除。但同时移民法又规定了,应该保留226k的名额给FB。在目前每年 IR 的数量大概是 500k,远远大于(480k-226k=)254k的情形下,所以尽管 FB 已经被扣成了负数(480k-500k),FB的实际配额就是保留的226k。因此,实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每年三类移民的绿卡年度配额总数是421k(226k+140k+55k)。

历史数据显示职业移民绿卡配额在美国移民总数中占比较小。以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2017年的数据为例:合法移民总数为1,127,167,其中职业移民137,855, 只占所有合法移民的12.23%;2017年其他绿卡类别包括:乐透抽奖移民51,592,难民和庇护146,003, 家属移民(FB)232,238, 公民直系亲属(IR)516,508。

职业移民分类和配额

在上述的EB职业移民中,美国移民法将其细分为5个子类别,也就是众所周知的EB1,2,3,4,5。同时移民法也规定了,EB1,2,3分别占EB总共配额140k的28.6%,EB4,5分别占EB总数的7.1%。做个表就是如下:

种类 计算 数量
EB1: 140,000 x 28.6% 40,040
EB2: 140,000 x 28.6% 40,040
EB3: 140,000 x 28.6% 40,040
EB4: 140,000 x 7.1% 9,940
EB5: 140,000 x 7.1% 9,940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移民法规定,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同样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且使用与主申请人相同的类别和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根据百分比也可以简化成:

  • EB1EB2EB3各占每年职业移民绿卡全球总配额的2/7(各约4万张,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
  • EB4EB5各占每年职业移民绿卡全球总配额的1/14(各约9940张,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

国别限制和排期

在有名额限制的绿卡类别中,移民法还规定了每个国家的移民总数不得超过总数的 7%。这个不是说某个国家保证能拿到 7%,而是说,任何国家不能超过 7%。否则地球上一百多个国家,每个 7% 那加起来就远超 100% 了。

这个7%限制也并不是说在FB或者EB的子类别中都需要少于7%,而是说如果在上述的EB+FB的总和里某个国家的移民总数如果超过了7%,也就是25620(226k*7%+140k*7%),那么在每个子类别中也就必须遵循7%的限制。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每年 EB2 名额超过了 2803,却没有排期的原因。这是因为韩国本身 EB总数就很少,FB 的人数更少,所以他们 EB +FB 的总人数远没有到达7%的限制。而中国申请人和印度申请人在FB+EB的总人数多于7%,因此在EB这个类别里和EB的每个子类别里他们需要受到7%的限制,从而出现了排期的现象。(其实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无法参与乐透抽奖移民的原因)

中国人每年绿卡的数目

移民法规定,中国人是指的因为出生而获得中国籍的人,所以不会因为之后的国籍变更而变化。也就是说作为中国人,即使加入了加拿大籍,申请美国绿卡的话也需要根据中国人来排期。根据上文说明,中国人在EB绿卡获得数目上需遵循7%的限制。那么我们可以进而得到下面这张表:

种类 正常年份计算 数量
EB1中国: 40,040 * 7% 2,803
EB2中国: 40,040 * 7% 2,803
EB3中国: 40,040 * 7% 2,803
EB4中国: 9,940 * 7% 696
EB5中国: 9,940 * 7% 696

实际上中国人会获得多于上述数目的绿卡数目,因为移民法同时规定了“剩余补给”的规则,从而导致会有一些额外的名额。这些名额经常被俗称为SO(Spill Over):

  1. 移民法规定了 FB 到 EB 的隔年“剩余补给”原则,即上一年未使用的 FB 的总名额,会加到下一年的 EB 总名额,导致EB的总名额实际上多于140k。实际上在正常情况下,这很难发生。
  2. 移民法也规定了 EB 每个子类内部有类内的“剩余补给”原则,即同一类内如果有剩余名额,可以给这一个类别内需要更多名额的国别使用。举例来说,EB2有40040的名额,如果在中国人拿到2803张绿卡后,这40040的名额还有剩余10张,而中国人还需要5张绿卡,这10张中的5张就可以给中国人使用。但是,即使有剩余也要给排期最长的国家使用,而EB2排期最长的国家是印度。
  3. 移民法还规定了EB每个子类别之间有类间的“剩余补给”原则,即财年内,在满足了上一条“不限国家”的情况下,如果子类内部仍然有剩余的未用完的名额,则EB4和EB5的剩余名额,给EB1使用;EB1又有剩余的名额的话,就给EB2使用;EB2又有剩余名额的话,就和EB1还剩下的名额(如果还有)一起给EB3使用。举例来说,如果EB4有剩余的20张绿卡和EB5有剩余的15张绿卡,那么EB1的绿卡总数就增加了35张。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FB到EB的“剩余补给”,由于移民法规定这部分每个子类别之间的“剩余补给”,同样也要给排期最长的国家使用,那么假设中国是排期最长的国家的话,中国人这一年的EB1的配额就有2803+35 = 2838张。同时,也可能依据上述第2条导致中国人在这一年的绿卡数目超过2838张。

在发放绿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精确统计到每一张绿卡,所以实际发卡数量也会略多(或略少)一些。此外,由于在天安门事件后美国出于人道立场考虑给中国人发出了大量的绿卡,也就是俗称的“64血卡”,因此要求在之后的年份里从中国当年度的EB3当中扣除300张,EB5当中扣除700张,总计数量为1000张。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早年间中国EB绿卡申请人没有那么多,且EB5子类别内部的“剩余补给”名额最后也都是被排期最长的中国拿走,所以这一名额扣除,并无实质影响。且国务院已经宣布名额扣除完毕,未来将不再需要扣除这1000的名额。

同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各个国家的各个类别上,同样地EB绿卡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附带受益人,也是占用上面表格中的这些移民配额的,且使用与主申请人相同的类别和 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综上所述,对于EB1/2/3里的中国和印度来说,正常情况下,每个类别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有2803名额(包括主申请人和家属)。这就相当于934个三口之家,也相当于每个州每个月只有4.67张绿卡。

参考文献

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1]

联邦管理法典(CFR)“标题8:外国人与国籍”[2]

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移民数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