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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 + |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
== 原理和法律依据 == | == 原理和法律依据 == | ||
− | 根据 [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04.5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 + | 根据 [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04.5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
− |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 + |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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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 |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 |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 |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 ,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 |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 + |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transfer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 (俗称 relink) 。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 ,transfer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transfer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
+ | 关于 I-485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 (a.k.a. relink),参见 USCIS Policy Manual: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a-chapter-8 | ||
==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 | ==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 | ||
− |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 | + |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 。[[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提交 EB3 I-140 申请。 |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 ||
− |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不能利用此特殊之处 | + | 因为提交 PERM-based EB23 I-140 需要提交 Certified PERM 原件,该原件已经在此前的 EB2 I-140 申请中提交给 [[USCIS]] 了,也就是说,在提交 EB3 I-140 的时候,申请人及公司是没有 PERM 原件的。这种情况下,申请 EB2 I-140,USCIS 需要向 DOL 调取 Certified PERM, data point 显示,这个过程需要耗时数天到数个月不等。只有当 USCIS 收到 DOL 发出的 Certified PERM,才会接受 premium processing。因此,即使公司及申请人愿意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EB3 I-140 也不一定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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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不能利用此特殊之处 : 即不办理新 的 PERM , 直接为员工提交 EB3 I-140。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 |
2020年12月7日 (一) 21:52的最新版本
PD已经通过某个类别获取,之后再提交另一个类别的I-140,并且使用之前的PD,从而加快获取绿卡的速度。比如已通过PERM-EB2 I-140, 再提交EB3的情况,是为降级;而已通过EB2 I-140,再提交EB1的情况,是为升级。
目的
不同的 EB 类别有不同的排期。申请人如果已有某类别获批的 EB123,如果此类别排期较慢,可以申请其他类别排期较快的 EB123,从而更快得到绿卡。一般而言,升级是指已经获批 EB2/3 的申请人,申请 EB1/2;降级是指,已经获批 EB1/2 的申请人,申请 EB2/3。
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排期情况,因为 EB2 排期最慢,EB2 升级 EB1 及 EB2 降级 EB3 较为常见。
原理和法律依据
根据 8 CFR § 204.5 (e),此前已经获批 I-140 的申请人在申请新的 I-140 时,可以使用此前的 I-140 Priority Date,作为新的 I-140 Priority Date。
注意,只有 EB123 的 PD 可以复用,EB45 及 FB 的 PD 不能复用到 EB123,反之亦不能。
时机
有三种不同的升降级时机:
- 在已获批类别排期不 current 的情况下,单独提交新类别的 I-140。
- 申请人已获批类别排期尚未 current,申请人无 I-485 pending,但是新类别的已经 current,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提交新类别的 I-140 及 I-485。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 的行为,俗称双飞。
- 申请人已经根据已获批类别提交 I-485,但是由于排期倒退等情况,处于 I-485 pending 状态。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交新类别的 I-140,待批准后请求将 pending I-485 transfer 到新类别的 I-140 上(俗称 relink)。这种场景的风险在于,如果你的新类别 I-140 仍然 pending,已获批类别即使 current,申请人也不会根据此前的 I-140 获批绿卡。即使新 I-140 获批,transfer 可能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也不成功也不一定能 transfer 成功,而在老类别 current 以后,根据老类别获批绿卡。
关于 I-485 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 (a.k.a. relink),参见 USCIS Policy Manual: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a-chapter-8
PERM-EB2 到 EB3 降级的特殊之处
一般来说,符合 EB2 要求的 Certified PERM Labor Certification,也符合 EB3 要求。PERM 在及时提交 I-140 及 I-140 获批以后,是永久有效的。因此,同一雇主可以根据以前的 EB2 PERM,提交 EB3 I-140 申请。
目前部分雇主只支持 EB3 current 以后为员工办理降级,即时机一不适用。
因为提交 PERM-based EB23 I-140 需要提交 Certified PERM 原件,该原件已经在此前的 EB2 I-140 申请中提交给 USCIS 了,也就是说,在提交 EB3 I-140 的时候,申请人及公司是没有 PERM 原件的。这种情况下,申请 EB2 I-140,USCIS 需要向 DOL 调取 Certified PERM, data point 显示,这个过程需要耗时数天到数个月不等。只有当 USCIS 收到 DOL 发出的 Certified PERM,才会接受 premium processing。因此,即使公司及申请人愿意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EB3 I-140 也不一定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批。
同时应当注意到,如果在 I-485 pending 后换工作了,新雇主不能利用此特殊之处:即不办理新的 PERM,直接为员工提交 EB3 I-140。因为此前的 PERM 的公司是老雇主,新雇主不能根据一个其他公司的 PERM 来为员工办理 I-140。